前置审查是指在受理复审请求后,对专利申请作出驳回决定的原审查部门对该复审请求和申请进行再次审查并决定是否撤销原驳回决定的程序,这一程序的设置旨在提高行政审查工作效能,节约行政资源。
一、前置审查程序
1、提交材料:专利复审委员会将经形式审查合格的复审请求书(包括附具的证明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请文件)连同原申请案卷一并送交作出驳回决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
2、审查时间:除特殊情况外,前置审查应在自收到案卷后一个月内完成。
3、审查意见类型
同意撤销原驳回决定:如果复审请求证据充分且理由成立,或申请人提交的修改文本克服了原申请中的缺陷,原审查部门会同意撤销原驳回决定。
坚持原驳回决定:如果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和提交的修改文本都不足以使原驳回决定被撤销,原审查部门会坚持原驳回决定。
二、前置审查注意事项
1、明确说明意见类型:原审查部门需明确其前置审查意见属于上述三种类型中的哪一种,并在坚持原驳回决定时详细说明理由。
2、超出范围的修改:如果复审请求人提交的修改不符合相关规定,超出了原驳回决定所涉及的部分,原审查部门应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说明。
3、新的驳回理由: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对于原始申请文件未作修改的复审请求不得提出新的驳回理由。
三、相关问题与解答
1、什么是前置审查?
回答:前置审查是指在受理复审请求后,由原审查部门对复审请求和申请进行再次审查,以决定是否撤销原驳回决定的程序。
2、前置审查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回答:前置审查的主要目的是提高行政审查工作效能,节约行政资源。
通过以上详细的说明和举例,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前置审查的概念及其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