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食品通常分为第29类(肉、鱼、禽、蛋等)和第30类(咖啡、茶、糖、米等)。
新鲜水果在商标分类中属于第29类,具体为2901小类。
山产品商标属于商标分类中的第29类,主要包括肉类、鱼、家禽及野味等非活体动物食品。
凉皮商标通常属于第30类,该类别主要包括咖啡、茶、糖、米、面食、糕点等食品。
扒鸡作为商标,通常属于第29类或第30类,具体取决于商品的具体属性和分类标准。
熟食属于商标第29类,包括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
罐头属于第29类商标,该类别主要包括肉、鱼、禽、野味等食品的腌制、干制和煮熟的水果和蔬菜。
海鲜属于第29类商标,涵盖肉、鱼、家禽及野味等加工或未加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