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奶粉属于**第29类、第30类和第32类**商标类别。具体如下:,,1. **第29类**:主要包括动物类食品以及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类食品,如奶及乳制品等。豆奶粉作为豆类制品且可视为牛奶替代品,可涵盖在这一类别中。,,2. **第30类**:包含咖啡、茶、糖、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及糖果制品等。豆奶粉可以作为食品饮料的原料或直接食用,因此也涉及此类别。,,3. **第32类**:主要是啤酒、饮料和果汁等。如果豆奶粉主要作为饮料使用,也可归为此类。,,豆奶粉在商标分类上主要涉及第29类、第30类和第32类。但具体的商标类别选择还需根据实际的商业用途、产品定位以及市场需求来确定。
第10类商标主要包括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品,缝合用材料等。
商标注册第五类是医用药品类,主要包括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等。
商标注册第5类主要包括药品、医用营养品、兽医用药等商品的注册。
商标注册证第5类通常包括医用药品、医用营养品、医用卫生材料等商品。
外科口罩可归入6307900010税目,该税目为口罩专用税号。
风湿膏属于商标分类中的第五类,具体是医用制剂类别,用于治疗风湿性疾病的外用药物。
口罩注册商标通常属于第10类,包括医用和普通防护口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