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含各地方分支机构)
所有专利的审查与授权工作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统一负责,该机构下设专利局,具体承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受理、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及授权公告等全流程业务,为便利申请人就近办理手续,全国范围内设有多个地方代办处(如各省会城市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但这些网点仅提供材料递交、咨询等辅助服务,最终决策权仍归属国家知识产权局。
📌 三类专利的具体审批流程对比
专利类型 | 审查程序 | 授权周期参考 |
---|---|---|
发明专利 | 初步审查 → 公开 → 实质审查 → 授权公告 | 约23年 |
实用新型专利 | 初步审查 + 简要新颖性检索 | 68个月 |
外观设计专利 | 初步审查 + 图像相似度比对 | 46个月 |
⚠️ 注:只有通过全部审查环节且未被发现驳回理由的申请案才能获得授权,发明专利需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大标准;而外观专利则重点考察是否与现有设计存在混淆风险。
📜 授权文件的法律效力
当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颁发以下两种核心文书:
- 《专利证书》:作为权利归属证明,记载发明名称、申请人/专利权人信息及专利号;
- 《发明专利公报》/《实用新型专利公报》或《外观设计专利公报》:通过官方渠道公示授权信息,具有公示公信作用。
这些文件是维权诉讼、技术交易或许可谈判的基础依据,在侵权纠纷中,权利人需出示有效的专利证书以主张排他权。
🔄 国际视角下的补充说明
若涉及跨国保护,通常需要向目标国家的知识产权主管机关单独提出申请(如欧洲专利局EPO、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参与PCT国际合作体系,可协助完成国际阶段的前期流程,但各国仍保留独立审查权。
✅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驳回决定不服怎么办?
A: 申请人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提交新的证据或论证材料修改原申请缺陷,若仍维持驳回,还可进一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Q2: 同一技术能否同时申请多种类型专利?
A: 根据《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一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某产品的结构改进若已申报实用新型专利,则不能再就相同内容申请发明专利,但可通过分案策略针对不同创新点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