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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是什么商标

3类商标是日化用品类别,涵盖清洁制剂、化妆品、香料等不含药物的个人护理产品

国《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第三类商标属于“日化用品及相关产品”类别,主要涵盖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清洁制剂、美容护肤产品及其他化学制品,以下是详细说明:


核心范围包括

序号 具体项目举例
A 肥皂、香皂、液体洗手液等洁肤用品;牙膏、牙刷等口腔护理产品
B 洗发露、护发素、染发剂、摩丝等头发造型与保养品
C 面霜、乳液、精华液、防晒霜等面部及身体护肤品
D 香水、古龙水、花露水等芳香制剂
E 指甲油、卸甲水、唇彩等美妆工具
F 去污粉、漂白剂、皮革护理剂等专用清洁剂
G 抛光蜡、上光剂等表面处理材料
H 空气清新剂、驱虫喷雾等环境改良用品

📌 典型示例对比

是否属于第3类? 商品名称 判断依据
✔️ 是 “美白保湿洗面奶” 直接用于皮肤清洁与保养
✔️ 是 “无火香薰精油蜡烛” 含香料成分且属日化范畴
❌ 否(可能归其他类) “电动剃须刀”(带刀片) 涉及机械设备归第9类
❌ 否 “棉质毛巾”(纯纺织品) 未加工的布料归第24类

💡 特殊注意事项

1️⃣ 交叉领域需谨慎:若产品兼具多重功能(如带SPF值的唇膏),需同时注册多个类别;
2️⃣ 原料≠成品:散装化工原料(如甘油)通常不在此列,需结合具体用途判定;
3️⃣ 品牌延伸限制:药企生产的药用牙膏仍属第5类,非普通日化品。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我要开一家自制手工皂工作室,应该申请哪一类商标?

A: 必须注册第3类!因为手工皂本质仍属于“肥皂及洗涤剂”,即使采用天然原料或手工工艺,其功能和使用场景均符合该类目定义,建议同步布局第35类(销售服务)以完善保护链。

Q2: 某公司推出一款“二合一”洗发水+护发素产品,是否需要额外增加其他类别的注册?

A: 无需跨类,根据《尼斯分类》,单一产品组合多种功效仍按其主要功能归类,但若包装内含独立小样(如附赠旅行装沐浴露),则需为赠品单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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