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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类是什么商标

类商标主要涉及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等

第六类商标

第六类商标属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类别,主要涵盖金属材料及其制品,该类别的商品大多与建筑、制造、工业等领域相关,具体包括原材料、结构组件及加工后的成品等,以下是详细的子分类和典型示例:

子类别编号 描述 常见商品举例
C0601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未加工或半成品) 铝锭、铜条、钢坯、铸铁管
C0602 金属建筑材料 镀锌钢板、螺纹钢、H型钢、金属屋顶瓦
C0603 可移动的金属建筑物构件 活动板房框架、临时仓库支架、工地围挡
C0604 铁路金属材料(轨道、枕木替代品等) 铁轨扣件、道岔连接杆、信号塔支撑结构
C0605 非电气用缆线及配件 钢丝绳吊索、锚链、铁丝网围栏
C0606 五金工具与紧固件 螺栓螺母组合件、膨胀螺丝、自攻螺钉
C0607 保险箱柜与安全设备 防火防盗门框、金库门体、防弹钢板
C0608 金属管材及其连接件 PVC包覆钢管、不锈钢给排水管、暖气管道系统
C0609 其他金属制品(如雕塑基座、奖牌胚料) 纪念章空白坯料、艺术装置骨架、奖杯底座

核心特征解析

材质属性明确:所有商品均以“金属”为基础原料,区别于塑料/陶瓷等其他材质类目;
功能导向性强:侧重结构性支撑、防护或承载用途,而非装饰性外观;
产业链关联度高:上游对接冶金行业,下游延伸至建筑工程、机械制造等领域。


常见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企业生产铝合金门窗框架,应该注册哪一类商标?

A: 根据《尼斯分类》,铝合金属于金属材料范畴,且门窗框架作为建筑用金属构件,应归入第六类(C0602金属建筑材料),若涉及带玻璃组装完成的成品门窗,则需额外考虑第19类(非金属建筑材料)。

Q2: 销售不锈钢厨房水槽是否属于第六类?是否需要跨类别申请?

A: 单纯不锈钢水槽本体属于第六类(C0606五金制品);但如果产品包含排水系统设计专利或集成净水功能,建议同时注册第11类(家用设备),跨类别布局可全面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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