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体系背景
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全球通用将商品与服务划分为45个大类,其中第1至34类为商品类别,第35至45类为服务类别,口罩作为实物产品,自然归属商品类目下的某一具体细分。
核心归属:第五类——医药保健用品
✅ 主要类别判定:绝大多数医用口罩(如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防护型口罩)及具有消毒功能的日用防护口罩,均注册于第5类【医药品、消毒剂、卫生用品】,该类别涵盖:
- 医用试剂/药物;
- 消毒制剂;
- 卫生防护设备(包括口罩、防护服等);
- 急救箱相关产品。
子项举例 | 示例 |
---|---|
0506小项 | “卫生口罩”“医用口罩”“防尘面罩” |
关联衍生条目 | “抗菌手套”“隔离衣”“体温计”等 |
📌 政策依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将“卫生用口罩”列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5类的0506类似群组,与其并列的商品还包括绷带、创可贴、消毒湿巾等医疗耗材。
特殊情形扩展保护策略
部分企业为强化品牌壁垒,可能采取多类别联合注册模式:
1️⃣ 第25类·服装鞋帽
若设计主打时尚元素的潮牌口罩(如LV联名款),可额外申请此类别中的“服饰配件”;
2️⃣ 第9类·电子设备
配备智能传感器或呼吸阀的高科技智能口罩,涉及仪器仪表功能时适用;
3️⃣ 第18类·箱包袋具
带有独立包装设计的礼品装口罩套装,需考虑该类别下的手提袋、收纳盒等配件。
实务操作关键点
考量维度 | 建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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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核心功能 | 以医用/防霾为主打的优先选第5类;侧重装饰性的兼顾第25类 |
市场竞争密度 | 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第5类口罩”相关申请量超十万件,需注意命名差异化 |
防御性布局 | 头部品牌通常采用“核心+辅助”组合注册(例:主申5类,防御性覆盖25/9/18类) |
国际对标 | 欧盟CE认证要求医用口罩必须标注Class I/II/III等级,与国内分类逻辑基本一致 |
常见问题与解答
Q1:普通棉布材质的日常保暖口罩应该注册哪一类?
👉 答:仍属第5类,只要宣传用途包含“阻挡飞沫传播”“过滤颗粒物”等卫生防护功能,即使材质非熔喷布,也归入医药保健大类,但若纯粹作为冬季御寒饰品销售(无防护宣称),则可考虑第25类。
Q2:儿童卡通图案系列口罩能否单独申请图形商标?
👉 答:可以,但需满足两个条件:①图形具备显著识别性(非通用图案);②指定使用类别必须与产品匹配(首选第5类),实践中建议将图形与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