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第11类商标,具体为【1101】照明用设备、器具群组。
灯所属商标类别解析
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灯”相关商品主要归属于第11类,该类别全称为“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涵盖各类光源设备及配件,以下是具体细分:
子类目示例 | 包含的具体产品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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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照明用设备) | 白炽灯、LED灯、荧光灯、霓虹灯、台灯、吊灯、路灯等 |
1102(喷焊灯&工业用特种灯具) | 焊接用弧光灯、探照灯、手术灯等专业用途灯具 |
其他关联条目 | 灯泡外壳、镇流器、启动器等配套组件 |
📌 核心判断依据:若商标用于销售实体灯具或照明装置(如家用/商用灯泡、装饰灯串),则必须注册在第11类,某品牌推出新款智能吸顶灯时,其商标注册应布局于第11类。
特殊场景下的跨类别需求
某些情况下需考虑多类别保护以实现全面防御:
✅ 推荐扩展注册的辅助类别
延伸类别 | 适用情形举例 | 典型商品举例 |
---|---|---|
第9类 | 带蓝牙控制的智能灯具(涉及APP互联功能) | 智能家居控制系统、WiFi模块 |
第35类 | 开设连锁专卖店销售灯具产品 | 零售服务、广告宣传 |
第42类 | 提供灯具设计定制服务或技术研发咨询 | 工业设计服务、计算机编程开发 |
💡 策略建议:初创企业可优先注册第11类核心类目;规模扩大后建议增加第9/35类形成防护网,避免他人傍名牌。
常见误区澄清
⚠️ 错误认知纠正:有人认为所有发光产品都归同一类——
- ✅ 正确归属:汽车转向灯属于第12类(运输工具零部件);玩具装饰灯归第28类(游戏器具)。
- ❌ 混淆风险:未按实际功能选错类别可能导致维权困难(如将儿童夜灯误注第28类而非第11类)。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我只生产LED芯片但不直接卖成品灯,应该注册哪一类?
答:仍需注册第11类,因LED芯片作为照明设备的核心部件,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明确列入1101小组的“非照明用放电管”“发光二极管(LED)”等项目,同时建议搭配第9类(电子设备元件)进行双重保护。
Q2: 我的商标图案包含灯光效果设计,这对类别选择有影响吗?
答:图形元素本身不影响分类判定,但需注意两点:(1)若已在第11类完成基础注册,可将该图案作为系列商标统一使用;(2)若计划开展品牌授权业务,建议同步注册第43类(餐饮住宿)防止被用于主题餐厅等场景稀释品牌显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