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商标第29大类,涵盖肉、鱼、家禽、干制水果蔬菜及菌类干制品等,若涉及销售服务,还需注册第3
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干货类产品主要归属于第29类“肉、鱼、禽、蛋;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他食用油脂;腌制、干制及煮制的水果、蔬菜”,具体细分如下:
子类别 | 典型商品示例 | 适用场景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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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1(肉制品) | 牛肉干、羊肉干、猪肉脯 | 包括各种动物源性的脱水或干燥加工食品 |
2902(非活水产品) | 鱼干、虾米、贝类干制品 | 涵盖海洋/淡水生物经晒干、烘干后的成品 |
2910(加工过的果蔬) | 葡萄干、杏干、笋干、香菇干 | 水果、蔬菜通过自然晾晒或机械脱水处理后的保存形态 |
2911(食用菌类) | 木耳丝、竹荪干、松茸干 | 真菌类食材的干燥形态也归入此类 |
特殊情形补充
若涉及以下情况需调整分类策略: 1️⃣ 混合包装礼盒(如含坚果+果干的节日礼包):建议同步注册第30类“方便食品”(速食汤料包等即食组合); 2️⃣ 药用价值突出的药膳材料(例如枸杞、桂圆):可考虑跨类别注册第5类“药品”; 3️⃣ 品牌化预包装设计:优先选择第29类核心类目,同时通过防御性注册覆盖关联品类。
常见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我想注册一个涵盖“菌菇类干货”的商标,应该选哪一类?
✅ 答案:首选第29类(尤其是2911类似群组),因其明确包含食用菌类的干制品,若产品涉及保健功能宣传,则需额外在第5类进行布局。
Q2: 我的店铺既卖肉类熟食又卖水产干货,能用同一个商标注册多个类别吗?
✅ 答案:可以采用“一标多类”申请模式,将第29类(主类目)、第30类(方便食品)、第35类(销售服务)组合注册,实现全产业链保护,但需注意每个类别需单独审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