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指依据《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开展的调查,针对进口产品的知识产权侵权及不公平竞争行为,由ITC执行,可发布排除令等制裁
“美国337”的含义解析
“美国337”指的是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款(Section 337 of the Tariff Act of 1930)启动的调查程序,全称为“不公平进口行为调查”,该条款旨在防止外国厂商通过不公平竞争手段向美国市场倾销产品或侵犯知识产权,从而保护本国产业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具体内容:
✅ 核心目的
- 打击不公平贸易行为:针对被指控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进口产品展开调查,包括专利侵权、商标冒用、商业秘密窃取、虚假广告等违反美国法律的情形。
- 维护本土企业利益:为受损害的美国公司提供法律救济途径,阻止涉嫌违规的商品进入美国市场。
📌 适用情形(常见类型)
序号 | 行为类别 | 示例说明 |
---|---|---|
1 | 专利侵权行为 |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在美国注册的技术方案生产并出口至美国的产品 |
2 | 商标或版权侵权 | 仿冒知名品牌标识、包装设计或原创内容(如软件代码、艺术作品) |
3 | 商业秘密盗用 | 非法获取竞争对手的技术诀窍、生产工艺等机密信息用于自身产品开发 |
4 | 虚假原产地标注 | 谎称商品产自特定地区以获取关税优惠或其他政策红利 |
5 | 垄断性定价策略 | 通过低价倾销挤压本土厂商生存空间,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
⚖️ 处理流程概览
- 申诉发起:由受影响的企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投诉书;
- 立案审查:ITC评估证据充分性后决定是否正式立案;
- 证据交换与听证:双方提交材料并进行口头辩论;
- 裁决结果:若认定违规成立,可颁发排除令(禁止涉事产品进口)、停止令(要求整改)或征收保证金;
- 上诉机制:不服判决的当事人可向联邦巡回法院提起上诉。
🌐 典型案例影响范围
此类调查常涉及高科技领域(如电子元件、通信设备、生物医药),
- 多家中国半导体企业曾因芯片设计专利争议被卷入337调查;
- 日韩车企也曾面临关于车载系统软件版权的质询。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中国企业收到美国337调查通知该怎么办?
👉 应对建议:立即聘请熟悉美国知识产权法的专业律师团队,全面梳理自身技术来源及授权文件,积极准备应诉材料;同时评估替代市场布局以分散风险,早期介入往往能争取更有利的谈判空间。
Q2: 337调查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有何区别?
👉 关键差异:前者侧重知识产权和商业道德问题(私权纠纷),后者针对政府补贴或人为压低价格导致的贸易扭曲(公法范畴),两者的法律依据、举证责任和救济方式均不同,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