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商标第43类(餐饮服务)、第35类(商业管理)、第29类(食材)、第30类(食品原料)等。
核心归属类别
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餐饮服务主要归属于第43类,该类别明确涵盖与提供食物、饮料相关的场所及配套服务,具体包括:
- 咖啡馆、餐厅、酒吧的经营;
- 自助食堂服务;
- 快闪店形式的临时餐饮供应;
- 流动餐车/食品卡车的运营等。
子类目编号 | 示例 | 适用场景 |
---|---|---|
4301 | 餐馆、备办宴席 | 正餐店、火锅城、婚庆酒席承办 |
4302 | 咖啡馆、茶馆 | 连锁咖啡品牌门店 |
4303 | 流动饮食供应 | 美食街摊位、外卖车 |
4304 | 养老院内的餐饮管理 | 老年社区膳食服务 |
关联延伸领域
若涉及预包装食品或半成品销售,则需额外注册其他类别: | 拓展方向 | 对应商标类别 | 典型产品举例 | |||| | 即时食用商品 | 第29类(肉蛋奶制品)| 真空包装卤味、速冻水饺 | | 包装零食饮料 | 第30类(糕点糖果) | 饼干礼盒、瓶装果汁 | | 中央厨房原料加工 | 第35类(销售代理) | 自有品牌的调味品分销 |
特殊注意事项
- 地域性保护原则:中国实行“一标多类”制度,跨区域开店时建议按省份分别申请;
- 防御性注册策略:头部品牌常将核心商号同步注册全类45个类别,防止他人恶意抢注;
- 新业态适配:近年新增的“虚拟餐厅”(线上点餐线下配送模式)仍属第43类,但需注明经营模式。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我只想开一家网红奶茶店,只需要注册第43类吗?
✅ 答:基础服务选第43类即可覆盖实体店面经营,但若计划推出自有品牌的茶包、即饮瓶装茶饮等零售商品,则必须同时注册第29类(乳制品)、第30类(固体饮料)和第32类(无酒精饮品)。
Q2: 连锁加盟模式下如何规划商标注册?
✅ 答:总部应持有第43类的主商标权,加盟商获得使用权授权,同时建议将以下组合注册:①企业名称+行业词(如“XX餐饮管理”);②图形LOGO单独申请;③口号标语作为文字商标,这种三维保护体系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