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费是专利申请人不服驳回决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再次审查时缴纳的费用,发明专利1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各300元
概念界定
专利复审费是指当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作出的驳回决定不服时,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所需缴纳的费用,该费用属于行政规费范畴,旨在覆盖审查流程中的成本支出,根据中国现行规定(以2023年标准为例),发明专利的复审费为3000元/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则为1000元/件,缴费期限通常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逾期未缴视为放弃复审权利。
适用场景与触发条件
情形类型 | 具体描述 | 关联法条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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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申请被驳回 | 申请人认为原审查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或法律适用不当 | 《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
部分权利要求修改后仍遭拒 | 针对修改后的案卷再次提出异议 | 《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 |
多类型混合申请争议 | 同一案卷中包含不同技术领域的创新点引发复合型争议 | 《专利收费标准实施细则》第三条 |
费用结构解析
项目组成 | 金额范围(人民币)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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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审查费 | 发明3000元 其他1000元 |
根据专利类型差异化定价,含形式审核及实质内容核查 |
附加服务费 | 无强制收费项 | 可选择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产生市场调节价的服务报酬 |
加急处理溢价 | 按日递增5%10% | 非必要情况下不建议使用,仅适用于紧急商业布局需求 |
缴纳方式与凭证管理
- 官方渠道: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在线支付系统完成,支持银联卡、支付宝等主流支付工具;
- 线下窗口:在全国任一省级知识产权局服务大厅现金/POS机刷卡;
- 汇付备注:务必在附言栏注明“复审费+申请号”,确保款项精准匹配至对应案卷;
- 票据获取:缴费成功后自动生成电子收据,建议下载保存至少5年以备后续程序查验。
特殊情形处置规则
- 分期支付可行性:目前法规不允许拆分缴纳,需一次性足额缴清;
- 减免政策适用性:小微企业及个人申请人可凭营业执照副本申请缓交6个月,但需提供经营困难证明;
- 错缴补救措施:若因系统故障导致重复扣款,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申请退款。
常见问题与解答
Q1:如果复审维持原驳回决定,已交的费用能否退还?
答:不可退还,无论复审结果如何,只要启动了正式审查程序即视为服务已完成,但申请人可基于新证据继续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时无需再次缴纳复审费。
Q2:同一自然年内多次提交复审请求是否有累积折扣?
答:无批量优惠政策,每次复审均独立计费,不过对于同一技术方案在不同类别的衍生申请(如从发明降格为实用新型),可共享部分前期检索报告以降低整体成本。
此机制设计既保障了专利权人的救济权利,又通过阶梯式定价引导合理使用复审程序,实践中建议结合《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实践指引》,在提交通时同步准备预答辩材料,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