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专利是基于中国、英国或欧洲专利局已批准的发明,在香港登记生效的专利,该制度采用两阶段注册流程,保护期最长20年
定义与基础框架
香港标准专利是一种依赖特定境外专利局(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欧洲专利局EPO或英国专利局UKIPO)已批准的发明专利,通过在香港完成登记程序后获得的专利保护形式,其核心特点是不进行实质性审查,而是基于原专利局的授权结果直接注册生效,该制度旨在为同一发明提供跨区域的便捷延展保护,允许申请人利用现有国际申请快速进入香港市场。
申请流程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记录请求
- 时间窗口:须在指定专利局公开相关专利申请后的6个月内提交;若逾期则无法补救。
- 所需文件包括:以专利表格第P4号提交记录请求;已发表的指定专利申请的复印件两份﹝其中一份以活页形式提交﹞;发明的中、英文名称;文摘的中文和英文文本;申请人信息及权属证明(如转让文件);优先权声明与支持材料;在香港的送达地址等。
- 费用与时效:提交费和公告费须在最早提交记录请求的任何部分后一个月内予以缴付,否则可能被视为撤回。
- 审查重点:香港知识产权署主要核查形式要件(如文件完整性),符合要求后设定提交日期并公示于政府宪报。
第二阶段:注册与批予请求
- 触发条件:需在原专利局正式授权后的6个月内启动此阶段,或自香港公布记录请求起满5年时仍未完成的情况下需持续缴纳维持费以避免失效。
- 关键材料:以专利表格第P5号提交注册与批准请求;已发表的指定专利说明书的核实副本,另加一份以活页形式提交的副本;授权证书副本;更新后的权属声明及地址信息。
- 审批流程:通过形式审查后,专利注册处将颁发标准专利证书并在宪报公告,完成最终确权。
项目 | 第一阶段(记录请求) | 第二阶段(注册与批予) |
---|---|---|
时限 | 指定专利申请公开后6个月 | 原局授权后6个月 |
核心目的 | 锁定优先日期 | 正式纳入香港保护体系 |
主要文件 | P4表格、公开文本复印件 | P5表格、授权证书复印件 |
费用结构 | 提交费+公告费(例:港币380元+68元) | 同上 |
核心特征
- 依附性保护:香港标准专利的有效性完全取决于原专利局的授权状态,若原专利被撤销或过期,香港权利随之终止;但反向不影响原局权益。
- 保护期限:自香港提交日起最长20年,需每年缴纳年费维持。
- 多语言适配:接受中文/英文文件或其翻译件,发明名称与摘要强制要求中英双语呈现。
- 优先权衔接:可继承巴黎公约成员国境内首次申请的优先权权益,支持多重优先权主张。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错过第一阶段的6个月期限怎么办?能否补救?
A: 根据规定,逾期无法补交记录请求,建议申请人提前监控指定专利局的公开进度,设置日历提醒以确保及时行动,对于已公开但未启动的程序,目前无例外通道可突破时限限制。
Q2: 香港标准专利是否需要实质审查?其创新性如何保证?
A: 无需实质审查,香港知识产权署仅作形式合规性检查(如文件齐备性、格式规范),创新性由原专利局(CNIPA/EPO/UKIPO)在初次审查时保障,这种设计既加速了跨境确权流程,又依托国际权威机构的审核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