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指申请日以前已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方案,属专利审查中的对比基准
定义与核心内涵
“现有设计”是专利法中的重要概念,特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其本质是对既有视觉形态的客观记录,涵盖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构成的富有美感的方案,例如手机外壳的独特弧度造型、陶瓷餐具上的浮雕花纹均属此类,该制度旨在防止重复授权相同或高度近似的外观设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构成要件解析
要素 | 具体要求 | 典型示例 |
---|---|---|
公开方式 | 包括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及其他能使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获知的方式 | 展会展示的新型灯具结构 |
地域范围 | 全球性标准(无论境内外只要被公开即视为现有设计) | 国外网站发布的包装效果图 |
时间界限 | 以专利申请提交日为截止点,此前的所有公开内容均纳入考量范围 | 去年上市的同类产品外观专利 |
载体形式 | 实物样品、产品目录、网络图片、广告视频等可视化媒介均可作为载体 | 电商平台的产品详情页主图 |
法律边界界定
实践中需注意三个关键排除情形:①保密状态下未公开的技术方案不构成现有设计;②单独存在的组件特征若未组合呈现则不被整体认定为对比对象;③自然物本身的形态(如鹅卵石形状)不属于人类创造性劳动成果,例如某设计师独立创作的树叶脉络纹理雕刻作品,因其非工业应用目的且未进入流通领域,可豁免于现有设计范畴。
审查实践要点
专利审查员主要通过以下维度进行比对分析:
- 整体视觉效果原则:采用一般消费者的注意力水平判断是否构成相同/实质相似
- 设计空间理论:考虑产品类别固有的功能限制对创新余地的影响
- 多角度视图对照:要求主视图、俯视图、立体图等多维度完全一致才判定抵触申请
- 惯常设计要素剔除:忽略行业通用的基础造型特征(如普通U盘的矩形轮廓)
常见问题与解答
Q1:如何证明某项设计属于现有设计?
A:可通过提供公开出版物复印件、网页截图公证文件、展会参展证明等证据材料,需确保载有明确公开日期且能清晰展示完整设计内容,建议优先选择官方数据库收录的权威来源,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外观设计专利公报。
Q2:现有设计与抵触申请有何区别?
A:二者核心差异在于时间节点——现有设计的公开时间早于本申请日,而抵触申请特指在先申请但尚未授权公告的中间状态案件,前者影响新颖性审查,后者涉及防止重复授权机制,两者共同构建起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