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权利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及外观设计专利权等
先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主要出现在知识产权领域(尤其是商标法和专利法),指他人在某一特定日期之前已经享有的合法权利,这些权利会对后续申请或注册产生限制作用,确保不会侵犯已有权益,以下是具体包含的权利类型及说明:
商标权中的在先权利
权利类型 | 定义与范围 | 示例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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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册的商标专用权 | 经国家主管机关核准注册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商标所有者独占使用该标识的权利。 | 若新申请商标与现有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且用于类似商品/服务上,则无法获准注册。 |
驰名商标权益 | 即使未在中国境内注册,但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驰名商标仍受跨类保护。 | “可口可乐”作为全球知名品牌,可阻止其他行业(如服装)恶意抢注其名称作为商标。 |
在先申请的商标权 | 基于“申请在先原则”,较早提交但尚未获批的商标申请也视为一种在先权利。 | A公司于2023年1月提交了某图形商标申请,B公司在同年3月提交相同图案时会被驳回。 |
著作权(版权)相关的在先权利
权利来源 | 典型表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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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作品自动产生 | 根据《伯尔尼公约》,作者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即享有著作权,无需登记。 | 摄影师拍摄的照片、作家撰写的小说手稿均受保护,他人不得擅自用作商标元素。 |
演绎作品衍生权 | 包括改编权、翻译权等,原作品的著作权人对二次创作成果拥有控制权。 | 将经典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需获得原著作者许可,否则构成侵权。 |
网络传播权 | 数字化时代下,信息网络传播权成为重要组成部分,涵盖网页设计、短视频等内容。 | 未经授权将他人设计的LOGO用于电商平台店铺首页属于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
专利权涉及的在先权利
专利类型 | 判定标准 | 冲突情形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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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实用新型 | 新颖性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申请日前已公开的技术方案均构成现有技术壁垒。 | 某团队研发的新型机器人结构若已被国外期刊论文详细披露,则丧失新颖性导致不能授权。 |
外观设计专利权 | 相同或实质相似的设计方案已由他人在前提出申请或取得授权。 | 手机厂商推出的新款机型外观若与半年前发布的竞品高度雷同,可能因侵犯在先设计而被无效宣告。 |
其他民事权益延伸出的在先权利
权益性质 | 具体形态 | 实务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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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权 | 依法登记的企业字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享有排他性使用权。 | “华为科技”作为知名企业商号,其他地区的公司不得在相同行业内注册含有该词汇的名称。 |
域名所有权 | 通过注册获得的互联网地址资源具有专有属性。 | 恶意抢注与他人商标相同的域名并进行倒卖的行为可能面临诉讼风险。 |
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 | 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产品包装、装潢设计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获得保护。 | “老干妈”陶华碧形象瓶身设计被仿冒时,权利人可主张停止侵权并索赔损失。 |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如何判断是否存在有效的在先权利?
A:需结合时间维度(以申请日/公告日为节点)、权利状态(是否已注册/发表)、地域范围(国内或国际保护程度)以及相似度比对(文字、图形、读音等要素综合评估),商标审查员会通过检索数据库核查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已被先行占用。
Q2:当发现自身权益可能被他人在先权利阻碍时该怎么办?
A:可选择调整方案规避冲突(如修改商标元素)、与权利人协商许可使用,或针对过期失效的权利提出异议请求撤销原登记,对于恶意抢注行为,还可依据法律规定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