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通常属于商标第29类,涵盖腌渍、加工过的蔬菜制品,但实际注册时也可能涉及其他类别如第3
榨菜作为商品,通常属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第29类(肉、鱼、家禽及制品;腌渍、干制水果及蔬菜等)。
具体分类依据(基于尼斯国际分类)
类别 | 编号 | 涵盖范围示例 | 与榨菜的关联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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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类 | 05 | 腌渍、干制的水果和蔬菜;泡菜、酸菜、酱菜、榨菜、脱水洋葱等 | ✅ 直接对应:榨菜是以茎用芥菜为原料经盐腌而成的加工蔬菜制品,完全符合该子类目描述。 |
📌 补充说明:若企业将“榨菜”注册为商标时,可能会进一步细化选择类似群组(如2905),以确保法律保护范围精准覆盖同类产品(如其他腌菜、调味品等),部分品牌可能跨类别注册以拓展业务线(例如涉及方便食品的第30类),但核心仍以第29类为主。
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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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包装产品
如果榨菜与其他食品(如罐头肉类、速食米饭)组合销售,则需同时考虑其他相关类别(如第29类的肉制品或第30类的方便食品),此时建议进行多类别注册。 -
地域特色认证标识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如重庆涪陵榨菜)除商标注册外,还可申请专用标志使用权,但其基础分类仍归属第29类。
常见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某公司只注册了第30类的商标,能否合法销售袋装榨菜?
👉 答:不能,因榨菜本质属于第29类“腌渍蔬菜”,未在该类别注册会导致销售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跨类别使用需另行申请对应类别的授权。
Q2: 企业开发了一种含榨菜配料的即食粥品,应如何规划商标注册策略?
👉 答:建议主注第29类(覆盖榨菜本身),辅注第30类(针对即食粥等方便食品),这种组合布局既能保护核心产品,又能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