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类包括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油;液体/气体燃料;固体燃料;工业用蜡;照明蜡烛和灯芯;吸收灰尘的合成物
第四类商标(燃料油脂类)明细
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四类主要涵盖工业用油、燃料及相关产品,具体包括以下子类别:
群组编号 | 示例 | 典型应用场景 |
---|---|---|
C401 | 工业用脂;润滑油;润滑剂;除尘制剂;切削液;变速箱油;液压油;精密仪器专用油等 | 机械设备维护、金属加工过程中的润滑降温 |
C402 | 蜡烛;灯芯;照明用蜡制品;宗教仪式用烛台 | 日常照明、节日装饰或文化礼仪活动 |
C403 | 除尘制剂;去污剂;工业清洁剂;防锈制剂;金属表面处理剂 | 设备保养、金属防腐蚀及清洁作业 |
C404 | 燃料油;柴油;汽油;煤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生物柴油 | 交通运输、发电站及工业生产的动力来源 |
C405 | 点火装置用混合气体;焊工用液态气体;气雾推进剂 | 焊接工艺、喷雾设备驱动或特殊动力系统 |
C406 | 能源储存介质(如蓄电池电解液);太阳能电池板涂层材料 | 新能源技术研发与储能设备的生产制造 |
特殊说明:
✅ 交叉检索风险:部分燃料添加剂可能同时涉及第1类(化学品),需注意分类边界;例如具有催化功能的复合型燃油可能被要求多类别注册。 ✅ 环保趋势影响:近年新增了生物基燃料子项(如植物油脂转化柴油),这类商品在申请时建议补充可持续原料来源证明文件。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企业同时生产润滑油和汽车用的清洁添加剂,是否需要分别注册两个商标?
👉 答:是的,根据《尼斯分类》,润滑油属于C401群组,而汽车清洁剂归入C403群组,由于二者分属不同类似群,必须进行两次独立注册才能获得全面保护,若仅注册其中一个类别,另一类产品上的使用将不构成合法权利依据。
Q2: 某公司的主营产品是新型环保蜡烛,但未来计划拓展到工业切削液领域,如何规划商标注册策略?
👉 答:建议采取“核心+防御”双轨制注册:①优先在C402(蜡烛)完成主商标布局;②同步提交C401(切削液所在群组)的防御性注册,这种策略既能确保现有业务的法律稳定性,又能提前阻断潜在竞争对手在关联领域的抢注行为,为品牌延伸预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