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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国际优先权

优先权指申请人在外国首次提出专利或商标申请后,依《巴黎公约》等规定期限内在中国就相同主题申请时可享以首次申请日为基准的优先权

核心概念解析

国际优先权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赋予成员国申请人的一项法定权益,其核心在于:当某人在任一缔约国首次提交专利、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申请后,若在特定期限内向其他缔约国提出相同主题的申请时,可主张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后续申请的优先日,这一机制确保了跨国籍申请的时间连续性,避免因地域差异导致的新颖性丧失风险。


适用场景与条件

类型 期限限制 可主张优先权的后续申请类型
发明专利 12个月 同一发明的其他专利类型(如从实用新型转专利)
实用新型 12个月 同上
外观设计 6个月 仅针对外观设计
关键前提:两次申请必须基于“相同主题”,且首次申请未被撤回/放弃/驳回,中国申请人于2024年1月1日提交发明专利A,可在2025年1月1日前向欧盟、美国等巴黎公约成员国主张该优先权。

⚖️ 法律效力体现

  1. 排斥中间公开技术的影响
    即使他人在优先期内公开了相同技术(如发表论文、展出产品),只要未超出优先权期限,仍不影响原申请人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评价,甲国申请日为D1,乙国审查时发现D2日有第三方披露类似方案,但因D2晚于D1+12个月,该披露不构成现有技术。

  2. 加速审查流程
    受理局直接以首次申请日作为判断标准,无需重新核算时间差,这大幅缩短了实质审查周期,尤其对多国布局的企业至关重要。

  3. 策略价值
    企业可通过分阶段进入不同市场:先在本土完善技术细节,再利用优先权窗口期同步拓展海外市场,既降低前期成本又抢占先机。


📌 操作要点对比表

要素 正确做法 常见错误案例
文件准备 提交经原属国认证的优先权证明文本 仅提供复印件未加盖公章
期限计算 从首次申请日起算整月(如1月15日→次年1月15日截止) 按自然日累计导致超期
主题一致性核查 确保权利要求书、附图完全对应 修改技术方案导致主题偏离
官方语言转换 委托专业翻译机构处理外文材料 自行翻译出现术语歧义

🌐 典型案例模拟

假设德国某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向欧洲专利局(EPO)提交了一项机器人控制算法的PCT国际申请,随后计划进入中国市场:

  • 行动路径:应在2025年3月1日前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递交中文申请,并声明要求基于EPO申请的优先权;
  • 优势结果:中国审查员将视同该申请于2024年3月1日提出,期间内任何第三方在中国境内的公开行为均不影响其专利权有效性。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如果首次申请被原属国驳回,还能在其他缔约国主张优先权吗?
答案:可以,优先权的存在不依赖于首次申请是否最终授权,只要该申请已被正式受理且未主动撤回即可,日本特许厅拒绝某项发明后,申请人仍可凭此在日本提出的申请记录,向韩国主张优先权。

Q2:通过PCT途径进入各国时如何适用优先权?
答案:PCT国际申请日自动视为所有指定国的优先权基础日,申请人需在进入国家阶段时明确标注原始申请号及日期,各局将据此调整审查基准,这种设计使全球布局的效率提升约40%,特别适用于新兴市场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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