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酒集团的商标是“杏花村”,由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并使用,该标志为其嫡系产品的所有权象征,购买时需认准此注册商标及对应出品信息
核心商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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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字商标
- 设计特点:圆内有行书体的“汾”字,字体居中且与圆周无接触,该商标自1980年10月注册后沿用至今,从1992年起连续被认定为山西省著名商标,并于1999年被列入《全国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 法律地位:根据《关于改进酒类商品商标的联合通知》要求申请注册,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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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村”商标
- 历史沿革:最早可追溯至1955年,全称为“杏花村汾酒”,专用于出口产品,1957年通过国家注册,成为国际化标识;
- 授权机制:现由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并授权给集团旗下子公司使用(如发展区股份公司),但需附加“汾酒集团”字样以区分层级,消费者应优先选择标有“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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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叶青”商标
- 起源与图案:1959年首次注册于竹叶青酒类产品,灵感源自汾酒老作坊旁的古井亭简化变形设计,采用金线勾勒建筑结构;
- 文化寓意:体现传统酿造工艺与历史传承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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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牌商标
- 外贸专用标识:自1954年首次用于出口业务,伴随中国食品出口公司的口岸布局成为国际市场的代表性符号;
- 现状:至今仍作为外销汾酒的主要商标延续使用。
商标名称 | 适用产品类型 | 特殊意义或用途 | 注册/使用时间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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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 | 主流产品线 | 国内核心品牌标识 | 1980年注册并沿用至今 |
“杏花村” | 高端及出口系列 | 历史文化IP载体 | 1955年起用,1957年注册 |
“竹叶青” | 特色配制酒 | 以古建筑为原型的设计 | 1959年首注于竹叶青酒类 |
“长城” | 出口定向产品 | 象征中国国际化进程 | 1954年启用至今 |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如何快速区分正宗汾酒与集团贴牌产品?
A:重点关注包装上的生产商名称和商标组合,正品汾酒(股份酒)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标注“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出品”;②使用“杏花村”“汾”等核心商标;而集团下属子公司的产品通常会在商标旁加注“汾酒集团”字样,或显示其他附属厂名。
Q2:“高粱穗”商标是否仍在商用?它的历史价值是什么?
A:目前该商标已进入博物馆收藏阶段,不再用于商业流通,其历史价值在于它是中国白酒行业首个注册商标(1924年),设计融合了传统哲学与酿造工艺——五株高粱穗象征古法酿造的“法酒正五齐之式”,23颗饱满颗粒对应《商标法》颁布年份,展现了早期品牌意识与文化创新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