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类主要包括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如白酒、葡萄酒、烈酒(威士忌等)、果酒及配制酒,该类别旨在区分不同品牌的含酒精饮品
核心商品与服务范围
第33类商标主要涵盖酒精饮料(除啤酒外)及其制剂,具体包括:
- 蒸馏酒:如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朗姆酒、金酒等;
- 利口酒与甜酒:例如薄荷酒、杏仁酒、水果风味调制酒;
- 葡萄酒与果酒:红/白葡萄酒、起泡酒、冰酒及以水果为原料发酵的低度饮品;
- 其他含酒精饮品:雪莉酒、龙舌兰酒、苦艾酒等特殊品类;
- 食用酒精原料:用于食品加工的高纯度酒精。
细分项目表格
序号 | 商品名称 | 示例说明 |
---|---|---|
1 | 白酒 | 中国式高度数粮食酿造酒 |
2 | 黄酒 | 传统糯米或谷物发酵酒 |
3 | 清酒 | 日本米酿制低度饮用酒 |
4 | 开胃酒 | 餐前饮用的调味型酒精饮料 |
5 | 药草浸制酒 | 添加植物提取物的功能型酒类 |
6 | 烈性酒混合物 | 多种基酒调配而成的复合风味酒 |
7 | 酒精浓度≤70%的食用酊剂 | 烹饪或药用辅助液态产品 |
排除项说明
以下商品不属于第33类范围,需注意区分:
- ❌ 啤酒(归入第32类“无酒精饮料”);
- ❌ 非酒精果汁、汽水(同样属于第32类);
- ❌ 医用酒精/消毒液(划入第5类化学品)。
常见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企业同时生产白酒和啤酒,是否需要注册两个类别的商标?
✅ 答:是的,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白酒属第33类,而啤酒明确归属于第32类,若未跨类注册,可能导致品牌保护漏洞。
Q2: 定制贴牌生产的预调鸡尾酒应申请哪一类商标?
✅ 答:需判断酒精含量——若含酒精成分则归第33类;若为无酒精配方则属第32类,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