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或具体权利
诉讼标的的定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理论及司法实践,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或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它不同于具体的诉讼请求(如要求赔偿金额),而是案件的核心法律争议对象,在合同纠纷中,诉讼标的可能是“某份买卖合同的效力”;在侵权案件中,则可能是“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
如何确定本案的诉讼标的?
判断要素 | 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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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性质 | 需先明确属于合同、侵权、物权、婚姻家庭等哪类纠纷,若为借款合同纠纷,则诉讼标的指向该借贷关系的合法性与履行问题。 |
📌 争议焦点 | 双方争执的核心是什么?如是否构成违约/侵权?是否存在有效合同?原告主张被告未按约定支付货款,本质是对“买卖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存在争议。 |
📚 法律依据 | 根据请求权基础规范锁定关系类型。《民法典》第46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此时诉讼标的即为该合同权利义务关系。 |
📝 排除干扰项 | 注意区分“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前者是抽象的法律关系,后者是具体的主张(如要求退货、赔礼道歉等),甲起诉乙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借款合同关系”是诉讼标的,而“返还10万元”仅为诉讼请求之一。 |
典型场景对照表
案由类型 | 常见诉讼标的表述 | 易混淆概念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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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 “XX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 vs. “要求对方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属诉讼请求) |
⚖️ 侵权责任纠纷 | “因过错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法律关系” | vs. “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具体数额”(属诉讼请求) |
🏠 物权确认之诉 | “对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属争议” | vs. “判令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属救济方式) |
👨👩👧👦 离婚案件 | “婚姻关系的解除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安排” | vs. “分割共同房产的具体比例”(属细节诉求) |
实务操作要点
- 起诉状撰写关键:在事实理由部分应围绕诉讼标的展开论述,而非仅罗列证据材料。“原被告签订的《设备采购协议》(编号XXX)合法有效,被告拒不收货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故请求法院确认该合同解除并赔偿损失。”这里明确将“设备采购合同关系”作为诉讼标的。
- 庭审应对策略:法官可能通过提问引导聚焦核心争议:“原告,你方主张的基础法律关系是什么?”此时需精准回应诉讼标的的定位,避免因表述模糊导致败诉风险。
- 裁判文书解析:判决书中“本院认为”部分通常会对诉讼标的进行定性分析,如:“本案系不动产物权确权纠纷,争议焦点在于登记簿记载与实际权属是否一致……”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原告变更了诉讼请求,是否需要重新确定诉讼标的?
答:不需要,诉讼标的由基础法律关系决定,只要争议的法律关系不变(如仍基于同一合同主张权利),即使调整赔偿金额或增加辅助性请求(如利息),诉讼标的仍保持一致,但若从合同纠纷转为侵权纠纷,则视为新的诉讼标的。
Q2: 反诉是否会影响本诉的诉讼标的?
答:反诉独立于本诉存在,其自身具有单独的诉讼标的,本诉以买卖合同欠款为由起诉,被告反诉货物质量问题索赔,此时形成两个并列的诉讼标的——分别为“买卖合同价款请求权”和“产品质量瑕疵赔偿请求权”,法院会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