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尼斯分类是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制定的全球通用标准,旨在统一各国商标申请中的商品与服务划分,以下是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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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结构
- 总类数:共分为45个大类,其中第1至34类为商品类别,第35至45类为服务类别;
- 双重检索方式:既可以通过数字序号(如“第X类”)查找对应领域,也可利用按字母顺序排列的索引表快速定位具体项目;
- 动态更新机制:定期修订内容,包括新增新兴商品、调整边缘产品的归属规则等,以确保分类体系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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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分类原则 | 判断依据 | 示例 | 所属类别 | |||| | 功能或用途 | “手套(服装)”属于日常穿着用品 | 第25类 | | 特殊场景应用 | “防事故用手套”用于安全防护设备 | 第9类 | | 医疗属性 | “医用手套”作为诊疗辅助工具 | 第10类 | | 材料特性 | “绝缘手套”强调电气隔离性能 | 第17类 | | 使用环境 | “家务手套”针对清洁打扫需求 | 第21类 | | 运动功能性 | “竞技手套”设计用于体育比赛 | 第28类 | | 原材料主导性 | “建筑用金属衬板”以金属材料为主构成 | 第6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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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分类原则
- 行业匹配度:结合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及对象等因素综合判定;
- 特殊规则举例:出租服务通常与被出租物所在类别一致,但融资租赁因涉及金融属性归入第36类;咨询服务则需根据具体咨询内容所属领域确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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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规范要求
- 优先选用标准名称:申请人应首先考虑使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简称《区分表》)中已列出的标准名称;
- 描述性词语允许范围:可添加说明功能、用途、原料等的描述性词汇,但需确保名称的唯一性和明确性;
- 禁止性条款:不得直接填报类别号、标题或注释文字,必须选择具体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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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践补充
- 本土化适配:国家商标局基于尼斯框架编制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不仅包含国际标准条目,还增设符合国情的特色项目;
- 动态调整机制:《区分表》随尼斯分类更新而同步修订,申请人须严格遵循最新版本进行申报。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某件多功能产品的主要功能难以确定,该如何选择分类?
A: 根据“主要功能优先”原则,应依据该产品最核心的用途进行归类,例如智能手表若以健康监测为主打功能,则优先归入医疗器械相关类别而非单纯电子设备类。
Q2: 企业计划拓展跨境业务时,是否需要重新调整已有商标的类别?
A: 不需要,由于尼斯分类是国际通用标准,在中国已注册的商标在其他成员国自动获得相同类别的保护,但需注意目标市场是否有针对特定商品的补充规定,建议在进入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