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需提交请求书、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委托代理机构的还需提供委托书。
基础申请文件清单
序号 | 文件名称 | 具体要求 | 备注 |
---|---|---|---|
1 | 请求书 | 需填写申请人/发明人信息、设计名称、产品所属类别(如洛迦诺分类号)等;若委托代理机构还需注明代理人信息。 | 官方制式表格,可从专利局官网下载或由代理提供模板。 |
2 | 图片或照片 | 六面视图(主视、后视、左视、右视、俯视、仰视)+立体图(可选);线条清晰无阴影,背景单一;电子版需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若含透明部分需标注材质效果。 | 动态产品需提交多角度动态展示图;细长物品可省略部分视图但需说明。 |
3 | 简要说明 | ①产品名称及用途描述;②各视图对应关系解析;③设计要点标注(用实线突出关键部位);④省略视图的理由(如对称结构)。 | 文字简明扼要,不超过150字为宜。 |
4 | 优先权证明(如有) | 首次在国外提出申请的副本及认证翻译件;需在12个月内主张中国优先权。 | 仅适用于已在海外递交过相同设计的案件。 |
5 | 费用减缴证明(符合条件时) | 个人收入证明/企业纳税申报表等材料,用于申请官费减免(最高可减85%)。 | 需提前向地方知识产权局提交审核。 |
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相似外观并存情况
若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作为一件申请提出,需提供:
- 系列编号清单:明确每项设计的编号及相互区别特征;
- 关联性陈述书:说明各设计之间的共性与差异,避免混淆审查标准。
委托代理手续
如通过代理机构办理,额外提交:
- 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字);
- 代理资质备案复印件(首次合作时需验证代理机构执业许可)。
数字化提交规范
推荐使用CPC系统在线上传文件,需注意:
- 所有图形文件打包为ZIP格式,总大小不超过50MB;
- 电子申请用户注册码需与申请人信息绑定;
- 优先权文件需经公证认证后方可上传。
常见错误规避指南
易错点 | 正确做法 | 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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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图缺失关键角度 | 按《审查指南》要求完整提供六面视图 | 导致补正通知延迟授权周期 |
图片带广告元素 | 仅保留纯白背景的产品展示图 | 可能被认定为不符合单一性原则 |
未标注设计要点 | 用红色虚线框出创新部位并编号说明 | 增加实质审查驳回风险 |
超过相似度阈值 | 同一类别产品间差异度低于60%时拆分申请 | 被判定为部分设计丧失新颖性 |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如果产品有多种配色方案,是否需要分别申请外观专利?
A:根据现行规定,同一形状的结构允许以“色彩不限定”方式申报单一专利,但若特定颜色组合构成显著识别特征(如可口可乐的经典红底白字),则建议单独申请并标注专色代码,实践中,审查员通常接受黑白线稿+彩色附图的模式,既保护形状又记录典型用色案例。
Q2:外观专利申请被驳回后能否转为实用新型专利继续审查?
A:不可以,两种专利类型保护客体本质不同:外观设计针对产品的美感表达,实用新型侧重技术功能改进,即便存在结构创新,也需重新按照实用新型的要求准备技术交底书、权利要求书等文件,无法直接转换原案资料,同一发明创造可同步布局两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