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类商标主要包括家具、镜子、相框及非金属工艺品等
第20类商标:家具及相关制品
该类别主要包括由木材、金属、塑料或其他材料制成的家具,以及镜子、画框等室内装饰用品,以下是具体的子类目划分及示例:
群组 | 描述 | 典型商品举例 |
---|---|---|
1 | 家具(非金属制) | 桌子、椅子、沙发、床架、衣柜、书架 |
2 | 存储或运输用非金属容器(如柜子、货架) | 文件柜、工具箱、衣帽架 |
3 | 非金属挂衣钩/钉及其他固定装置 | 挂钩、门吸、衣架 |
4 | 软垫及其他家具填充物 | 坐垫、靠枕、床垫 |
5 | 镜子和镜框;画框及相框 | 装饰镜、照片框、艺术画框 |
6 | 竹藤柳条制品(未加工或半加工) | 竹篮、藤编家具、柳条椅 |
7 | 草编工艺品及制品 | 草席、草帽、编织地毯 |
8 | 非金属家具附件(如把手、脚轮) | 抽屉拉手、桌腿保护套 |
9 | 其他未列明的家具及相关物品 | 屏风、隔断、折叠屏 |
常见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我想注册一款智能电动沙发,应该选择第几类?
A: 由于智能电动沙发的核心功能仍属于“家具”,因此应归入第20类,若涉及电子设备控制部分(如电路板),可能需要额外在第9类(电子设备)进行交叉注册以确保全面保护。
Q2: 木质雕花相框是否仅能注册在第20类?
A: 主要归类于第20类的“镜子和镜框;画框及相框”(群组20.5),但如果相框带有照明功能(例如内置LED灯),则需同时考虑第11类(灯具),普通无光源的纯装饰性相框只需注册第20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