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需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方)、个人所得税(个人方)及印花税,具体税额依主体
涉及的主要税种及规定
(一)增值税
- 征税情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的单位和个人,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转让商标所有权属于“销售无形资产”,需缴纳增值税。
- 税率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通常为3%(若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可能有更低标准)。
- 计税依据:以转让商标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若商标转让收入为10万元(不含税),则增值税销项税额=10万×6%=6000元。
(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类型 | 税种 | 计税规则 | 示例(假设转让收入100万元,成本及相关税费合计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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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企业所得税 | 将所得纳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25%基本税率或其他优惠税率计算 | (100万−20万)×25%=20万元 |
自然人 | 个人所得税 | 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以收入减除原值及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100万−20万)×20%=16万元 |
注:“原值”指取得该商标时的实际成本;“合理费用”包括办理转让手续的费用、评估费等直接相关支出。
(三)印花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商标专用权转移书据属于应税凭证,需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若转让合同约定金额为50万元,则印花税=50万×0.05%=250元。
特殊情形说明
若转让方为企业且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如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降至5%);自然人若能提供完整成本凭证,可准确扣除原值及费用,降低个税负担,跨境转让可能涉及预提所得税等问题,需结合双边税收协定判断。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个人转让自己注册的商标是否需要交税?如果没保留原始注册费用发票怎么办?
A: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若无法提供原始注册费用发票,税务机关会参照同类商标的市场公允价值核定“原值”,仍允许扣除合理的评估费、转让手续费等实际支出,确保计税依据合理。
Q2:企业无偿赠送商标给关联公司是否要缴税?
A:即使无偿赠送,也视同销售行为处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无销售额的按最近时期同类服务的平均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企业所得税方面,需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