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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有什么权利

人享有署名权、获得奖励与报酬权、专利申请权、转让权及禁止他人无许可实施等权利

人身权

发明人有权在专利文件及有关材料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署名权属于人身权的范畴,这是对发明人身份的一种确认和尊重,不随专利技术的转让、许可等而转移,某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后,无论该专利后续如何处置,发明人都始终享有表明自己身份的权利。

获得奖励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单位依法自行制定,但必须切实保障发明人的这一合法权益,比如在一些科技型企业中,会专门设立创新奖励基金,用于表彰和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发明人。

职务发明相关权益

如果是职务发明,虽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所在单位所有,但发明人依然享有一定权利,所在单位在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时,应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一部分作为报酬支付给发明人,这体现了对发明人在技术创新过程中所付出劳动的价值认可,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科研创新活动。 |法律依据| |||| |人身权(署名权)|可在专利文件等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专利法》相关规定| |获得奖励权|单位应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给予奖励及合理报酬|《专利法》及相关实施细则| |职务发明报酬权|单位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时需向发明人支付报酬|《专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相关问题与解答

非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是否也有这些权利? 答:非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同样享有署名权这一人身权利,对于非职务发明,由于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本身就属于发明人个人,所以在专利实施获取收益等方面,发明人能够直接支配相关利益,不存在像职务发明那样需要单位进行奖励分配的情况,但依然要通过合法的市场运作来实现专利的价值转化并获取相应回报。

如果单位拒绝给予发明人应有的奖励或报酬该怎么办? 答:发明人可以依据《专利法》以及与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等,先与单位进行协商沟通;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约定支付应得的奖励或报酬,也可以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寻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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