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4

Good Luck To You!

什么不属于商标构成

我国《商标法》,气味不属于商标构成要素,商标通常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

是关于“什么不属于商标构成”的详细说明:

法律明确排除的元素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以下内容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或使用的核心要素:

  1. 通用名称与描述性词汇

    包括商品的通用名称(如“苹果”用于水果)、型号、质量特点等直接反映产品属性的词汇,无法将“智能手机”注册为手机类的商标。

  2. 功能性三维标志

    由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形状、包装设计(如瓶装饮料的独特弧度仅服务于实用功能),因缺乏显著性而被禁止。

  3. 国家徽章与官方标志

    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等国家象征,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图形(如“中南海”)均不可使用。

  4. 民族歧视性内容

    含有侮辱少数民族文化、宗教信仰的文字或图案,违反公序良俗的设计。

  5. 欺骗性地理标识

    误导公众认为商品产自非实际产地的名称(如非绍兴生产的黄酒标注“绍兴老酒”)。


常见非构成要素示例表

类别 具体示例 原因解析
缺乏显著特征 “优质”“特级”“纯棉” 属于商品质量等级描述,无法区分来源
公共领域资源 普通字体的数字/字母组合 未经过艺术化处理的基础文字工具
行业通用术语 “科技”“环保”“纳米” 同业经营者均有权使用的说明性词汇
强制注册信息 生产者地址、联系方式 属企业经营资质范畴,非标识功能
夸大宣传用语 “世界第一”“最佳选择” 违反广告法对绝对化用语的限制规定

典型错误认知辨析

正确认知:商标必须具有识别商品/服务来源的独特性,可口可乐”通过长期使用获得第二含义,但初创时若仅含“黑色液体饮料”则会被驳回。
误区警示:单纯颜色块(如单一红色)、简单几何图形(圆形/方形)、原料名称(面粉、钢材)未经改造均无法注册为商标。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我想用公司所在的街道名字作为商标可以吗?

:需满足两个条件:①该名称并非当地行政区划的正式名称;②经使用已取得显著特征,中关村”原本是地名,但作为电子城的代称已具备商标识别功能,若直接使用“XX路XX号”,则可能因缺乏显著性被拒。

Q2: 为什么有些知名品牌能成功注册看似普通的词汇?

:关键在于“第二含义”的形成,当原本描述性的词汇通过大规模宣传、独特设计或长期独占使用后,消费者将其与特定企业绑定时(如“小米”从粮食演变为科技品牌),商标局会认可其获得的区别能力,这需要提供大量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    2025年8月    »
123
45678910
11121314151617
18192021222324
25262728293031
控制面板
您好,欢迎到访网站!
  查看权限
网站分类
搜索
最新留言
    文章归档
    网站收藏
    友情链接

    Powered By Z-BlogPHP 1.7.3

    Copyright Your WebSite.Some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