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通常采用仿宋_GB2312或宋体等较为正式、规范的
判决书的字体格式要求严格,不同部分有不同的字体规定,以下是详细说明: 部分
项目 | 字体及字号 | 具体要求 |
---|---|---|
法院名称 | 二号小标宋体字 | 与文书名称分两行排列,居中显示,涉外文书需在法院名称前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与法院名称排成一行或两行。 |
文书名称 | 二号小标宋体字 | 如“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等,位于法院名称下方,居中排列,部分地区可能有特殊规定,如1号大标宋体字或1号宋体字等。 |
案号及正文部分
项目 | 字体及字号 | 具体要求 |
---|---|---|
案号 | 三号仿宋体字 | 右下方,靠右边顶格,包含立案年度、法院代字、案件性质代字等信息。 |
页码部分
项目 | 字体及字号 | 具体要求 |
---|---|---|
页码 | 4号宋体字 | 位于页脚居中或靠右位置。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判决书中的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可以不分开排列吗?
解答:按照规范要求,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应分两行排列,且均需使用二号小标宋体字,以保证标题的清晰和规范,在涉外文书的特殊情况下,法院名称前需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此时可与法院名称排成一行或两行。
问题2:如果使用的微机字体与规定的字体不符,怎么办?
解答:由于不同微机(软件)对字体的设定不完全统一,可以将文书的字体作适当变通,但务必做到庄重、美观、清晰,字号大小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