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类商品属于皮革和人造皮革,以及由这些材料
第18类商品详细介绍
第18类商品在商标注册分类中,主要涵盖皮革、人造皮革、毛皮以及相关产品,具体如下:
分类 | |
---|---|
皮革和人造皮革 | 包括生毛皮、小山羊皮、软毛皮(仿皮制品)、裘皮、毛皮等,以及各种皮革和人造皮革材料。 |
不属别类的皮革、人造皮革制品,箱子及旅行袋,日用革制品 | 如手提包、公文包、钱包、皮带、行李箱、背包、书包等,还包括一些日常用的皮革制品,如皮手套、皮围巾等。 |
裘皮 | 各种裘皮制品,如裘皮大衣、裘皮帽子等。 |
雨伞及其部件 | 包括雨伞、阳伞以及雨伞的部件,如伞骨、伞柄、伞套等。 |
手杖 | 作为辅助行走的工具,通常由木材、金属或其他材料制成。 |
动物用具 | 鞭、马具和鞍具,用于驾驭和管理动物,还有动物项圈、皮带、衣服等,用于束缚或装饰动物。 |
肠衣 | 用于制作香肠等食品的肠衣。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第18类商品中的行李箱和背包与其他类别的箱包有什么区别? 解答:第18类中的行李箱和背包主要是以皮革或人造皮革为主要材料制作的,用于携带物品的箱包类,而其他类别的箱包可能是根据其功能或用途进行分类的,例如为所装产品定制的包或箱,如笔记本电脑专用包属于第9类,照相机或摄影设备专用包或箱属于第9类,乐器盒属于第15类,带轮或不带轮的高尔夫球袋属于第28类,滑雪板和冲浪板专用袋属于第28类等。
问题2:为什么人用的皮制的服装、鞋、帽不属于第18类? 解答:因为人用的皮制的服装、鞋、帽在商标注册分类中属于第25类,即服装鞋帽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