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控制的行为详解
独占实施权相关行为
- 制造行为:专利权人有权自己制造专利产品,或者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其专利产品,某企业拥有一种新型电子产品的专利,其他企业若未经许可生产相同技术特征的产品,就侵犯了该企业的专利权。
- 使用行为:专利权人能够使用自己的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同时也可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其专利产品或方法,一家拥有专利生产技术的工厂,可以使用该技术进行生产,而其他工厂未经许可不能使用相同技术进行生产。
- 销售行为:专利权人享有销售专利产品的专有权利,并且可以阻止他人未经许可销售其专利产品,专利药品的生产企业可以销售自己的药品,其他未经授权的企业不得销售该专利药品。
- 许诺销售行为:指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进行销售专利产品的前期承诺行为,如发布销售广告、参加展销会等展示销售意向的活动,这有助于在销售行为实际发生前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
- 进口行为:对于涉及专利的产品,专利权人有权控制其进口,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将专利产品从国外进口到国内,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某品牌的运动装备在国内有专利,若未经授权从其他国家进口该品牌的侵权产品到国内销售,就会构成侵权。
转让与许可相关行为
- 转让行为: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需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还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 许可实施行为: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可以使用专利,但不得超出许可范围实施专利,否则可能构成侵权。
标记权相关行为
专利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这表明该产品具有专利保护,可以起到警示他人不要侵权的作用,同时也有助于消费者识别专利产品。
请求保护权相关行为
当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以保护自己的专利权,这是专利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放弃权相关行为
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缴纳年费的方式自动放弃其专利权,放弃专利权时需要注意,如果专利权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有,必须经全体专利权人同意才能放弃;如果在已经与他人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情况下,放弃专利权时应当事先得到被许可人的同意,并根据合同约定赔偿被许可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质押权相关行为
根据担保法,专利权人还享有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进行出质的权利,这可以为专利权人提供一种融资方式,但在质押期间,质权人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对专利的处置有一定的权利。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在什么情况下销售专利产品不需要经过专利权人许可?
解答:根据专利权穷竭原则,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行为,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但需注意,这一原则只适用于合法地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如果明知是非法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而进行销售,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问题2:先用权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解答:不构成侵权,专利法规定,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