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具独创性,是智力创作成果,且能以特定形式表现
构成作品的条件
- 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作品需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要蕴含作者的观点、情感等思想内涵,一部小说需传达出作者对故事中人物、情节的某种情感态度或思考;一幅绘画需表达出画家对描绘对象的某种认知或情感,单纯的事实、素材,若没有作者独特的思想情感融入,一般不受著作权保护。
- 具有独创性:必须由作者独立创作,体现作者的个性与创造性,非抄袭他人,这是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核心要件,两位摄影师拍摄同一风景,但因拍摄角度、光线运用、构图等方面的不同,体现出各自独特的创意,他们的作品就都具有独创性,而如果是完全照搬他人的作品,就不具有独创性,无法构成受保护的作品。
- 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作品要通过文字、符号、色彩、声音等具体形式将作者的思想情感等内容表现出来,无形的思想本身不受著作权保护,需借助一定的表现形式才能成为受保护的作品,一个故事构思如果仅存在于作者的脑海中,没有通过文字、口述或其他形式表达出来,就不能构成作品;而一旦用文字记录下来或通过演讲表达出来,便具备了作品的形式要件。
- 可复制性:作品能以一定形式被复制,如印刷、录制、数字化等,只有具备可复制性,作品才能广泛传播,实现其价值,一首音乐可以被录制并大量复制发行;一篇文章可以被印刷成书籍或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传播,如果一种表达形式无法被复制,那么对其进行保护就失去了实际意义。
- 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涵盖小说、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绘画、书法、雕塑等美术作品;音乐、戏剧、舞蹈等艺术作品;以及科学技术方面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工程设计图等科学作品,这些领域的创作成果通常都能满足作品的构成条件,而一些日常的事务性记录、简单的信息罗列等,若不属于上述领域且不具有独创性等其他要件,一般不认定为作品。
相关问题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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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如何判断一部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
- 解答:判断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主要看作品是否是作者独立创作,是否体现了作者的个性与创造性,如果作品不是对他人作品的简单抄袭或复制,而是在内容、观点、表现形式等方面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就可以认为具有独创性,在绘画作品中,独特的构图、色彩运用、表现手法等都能体现独创性;在文字作品中,独特的叙事方式、语言风格、观点见解等也是判断独创性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独创性并不要求作品达到极高的创作水平或前所未有的创新程度,只要有一定的智力创造性投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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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哪些类型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 解答:以下几类作品通常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一是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因为这些文件需要广泛传播和遵守,不适合被个人独占版权;二是时事新闻,时事新闻是对事实的客观报道,不具备独创性,但时事新闻作品如果包含了作者的独特评论、分析等具有独创性的内容,则可能受到保护;三是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这些属于基本的工具和知识,不具有独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