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案是因原申请中包含多项发明创造,需分别保护,或审查中发现问题
专利分案的原因
分类 | 具体原因 |
---|---|
被动分案 | 原始申请不符合单一性要求:原始提交的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审查员要求申请人将申请限制至其中一项发明,其余发明可通过分案申请提交。 修改后缺乏单一性: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修改权利要求,增加或替换的独立权利要求与原权利要求之间不符合单一性,需对新增内容进行分案申请。 部分权利要求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某一独立权利要求(如产品)缺乏新颖性,导致与其并列的其他独立权利要求(如方法、用途)之间失去相同或相应的技术特征,需分案处理 |
主动分案 | 调整保护策略:原权利要求书的技术方案与申请人实际想保护的方案存在偏差,通过分案重新调整,避免“捐献原则”导致技术方案公开。 尽量止损:原申请被驳回或复审前景不佳,但说明书中仍有可保护的技术方案,通过分案申请保护剩余价值。 打破审查僵局:与审查员对部分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创造性存在争议,先修改原申请满足审查要求,再通过分案申请争议方案,争取二次审查机会。 抢占申请日:因时间紧迫,先将多个技术方案写入说明书并通过非单一性权利要求提交,后续通过分案逐步完善保护策略。 制约竞争对手:将多个潜在技术方案隐藏在母案中,通过分案灵活应对市场变化,覆盖竞争对手产品 |
相关问题与解答
-
问题:专利分案申请的提交期限是多久?
解答: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分案申请需在原专利申请被批准授予专利权后收到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若原申请被驳回或撤回,需在驳回决定或撤回生效前提出分案申请;若进入复审程序,可在复审期间或行政诉讼期间提出。 -
问题:分案申请的内容是否允许超出原申请的范围?
解答:分案申请的内容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包括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若分案内容超出原申请范围,审查员将要求修改或直接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