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产生时间因情境而异,如法律诉讼中原告起诉时可委托,商务合作洽谈
代理人的概念 代理人是指依照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房屋买卖中,房主委托房产中介代理自己出售房屋,房产中介就是代理人,房主是被代理人。
成为代理人的常见情形及时间点
(一)法定代理
情形 | 时间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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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代理 | 自子女出生,父母自动取得法定代理权,在子女未成年期间持续存在,婴儿时期父母代理子女购买生活用品等民事行为。 |
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代理 | 当该成年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人开始享有法定代理权,直至该成年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或相关法定事由结束,因疾病导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其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监护人的法定代理权产生。 |
(二)委托代理
情形 | 时间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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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委托合同时 | 当委托人与受托人(代理人)签订书面或口头的委托合同,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内容时,代理人取得代理权,甲委托乙购买某特定品牌的电脑,双方签订委托协议的那一刻,乙就获得了在该事项上的代理权。 |
授权委托书签发时 | 在一些正式场合,委托人会向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当授权委托书签发给代理人时,代理人获得代理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委托员工代表公司与合作伙伴签订合同,员工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时就具备了相应的代理权。 |
(三)指定代理
情形 | 时间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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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指定时 | 当出现法律规定的需要指定代理人的情形,如在继承纠纷中,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法院依法指定代理人时,被指定的人从指定之日起获得代理权,在某遗产继承案件中,法院指定某律师为一名未成年继承人的代理人,自法院作出指定裁定并通知相关方时,该律师的代理权产生。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实施的行为是否有效? 解答: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实施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一般情况下,无权代理行为是效力待定的,如果被代理人追认,则该行为有效;如果被代理人不追认,则该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代理人自行承担责任,甲委托乙购买某品牌手机,乙却购买了其他品牌的手机,这一行为若甲不追认,乙需要自己承担购买其他品牌手机的后果。
问题2:在委托代理中,委托期限届满后代理人继续实施代理行为如何处理? 解答:委托期限届满后,代理人本应不再具有代理权,如果代理人继续实施代理行为,这也属于无权代理,同样,该行为效力待定,取决于被代理人是否追认,如果被代理人追认,行为有效;若不追认,代理人要对自身行为负责,甲委托乙在一个月内销售货物,一个月后乙仍以甲的名义销售货物,若甲不认可,乙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