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咖啡、茶及甜味剂相关
-
咖啡、茶、可可及相关产品:涵盖各种咖啡豆、速溶咖啡、咖啡饮料;各类茶叶,如绿茶、红茶、乌龙茶等;可可粉、可可豆、巧克力饮料等。
-
糖及甜味剂:包括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食糖;蜂蜜、糖浆等甜味酱料;还有用于替代糖的甜味剂,如木糖醇、阿斯巴甜等(如果属于食品范畴)。
谷物及其加工品
-
谷物原料:大米、小麦、玉米、燕麦、糙米等各种未经加工的谷物,以及经过简单清理、筛选等初步处理的谷物。
-
谷物加工品:面粉(如小麦面粉、玉米面粉等)、淀粉(包括食用淀粉、淀粉制品如粉丝、粉条等)、西米;还有谷物膨化食品,如爆米花、米果、玉米片等。
烘焙食品与糕点
-
面包及面包制品:各种口味和类型的面包,如全麦面包、白面包、夹心面包、法式面包等;还包括面包干、面包糠等面包制品。
-
糕点与蛋糕:如中式糕点(月饼、桃酥、绿豆糕等)、西式糕点(蛋糕、蛋挞、泡芙等);以及各类饼干,如曲奇饼干、苏打饼干、夹心饼干等。
糖果与甜食
-
糖果:硬糖、软糖、奶糖、水果糖等各种糖果;还有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如巧克力糖、巧克力棒、巧克力酱等。
-
其他甜食:果冻、布丁、棉花糖、蜂蜡等甜品;以及糖葫芦、糖炒栗子等传统甜食小吃。
调味品与香料
-
基础调味品:食盐、酱油、醋、料酒等常见的调味料;还有味精、鸡精等增鲜剂。
-
香辛料与香料:辣椒粉、胡椒粉、花椒粉、芥末粉等香辛料;以及用于食品调味的香料,如八角、桂皮、香叶、丁香等天然香料,和人工合成的食品香精。
食品添加剂与辅料
-
酵母与发酵剂:鲜酵母、干酵母、发酵粉等,用于面团发酵和食品制作。
-
其他食品添加剂:如食用色素、防腐剂(在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情况下)、乳化剂、增稠剂等,用于改善食品的品质和口感。
冰制食品与饮品
- 食用冰及冰制品:食用冰、冰砖、冰淇淋、雪糕、冰棍等冷冻食品;还包括冰镇饮料、冰沙等饮品。
方便食品与米面制品
-
方便食品:方便面、方便粥、自热米饭、速冻水饺、汤圆等方便快捷的食品。
-
米面制品:面条(挂面、拉面、方便面等)、米粉、米线、馒头、花卷等以米或面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食品。
相关问题与解答
-
问题1:婴儿米粉属于商标第30类吗?
-
解答:一般情况下,婴儿米粉属于商标第30类,因为婴儿米粉是以谷物(如大米)为主要原料,经过加工制成的食品,符合第30类中“米,面粉(包括五谷杂粮)”以及相关产品的定义,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专门针对婴儿的特殊配方米粉,且具有医用营养补充等特殊功能,可能会涉及到第5类(医药类),具体需根据产品的实际属性和宣传功效来判断。
-
问题2:自制的水果干属于商标第30类吗?
-
解答:自制的水果干一般属于商标第30类,因为水果干是将水果经过干燥处理后制成的食品,属于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类食品,符合第30类的范围,但如果在制作过程中添加了特殊的药用成分,或者将其定位为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产品,并且宣传其医疗或保健作用,那么可能会被划分到第5类(医药类),如果是作为农产品直接销售的未经加工的水果干(如晒干的葡萄干等),可能属于第31类(农产品类),但经过包装、加工,改变了原有物理状态且作为食品销售的水果干,通常归为第30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