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商标属于第30类,具体在3002群组
的商标属于第30类,具体在3002群组,以下是详细说明:
第30类商标
类别名称 | 涵盖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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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类 | 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类食品,以及调味佐料(不含腌制水果、干制蔬菜) |
3002群组具体内容
群组名称 | 包含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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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茶、茶饮料 | 未加工的茶叶(如红茶、绿茶、乌龙茶、花茶等)、冰茶、茶粉、以茶为主的茶饮料等 |
其他相关群组(第30类)
群组名称 | 示例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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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 | 咖啡、可可及咖啡代用品 |
3003 | 糖(食用糖、糖浆等) |
3004 | 糖果、蜜饯 |
注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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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类别:茶叶商标注册需优先选择第30类,尤其是3002群组,覆盖原叶茶、茶饮料等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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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类别:若涉及茶叶包装、茶具等周边产品,需额外考虑第21类(厨房用具)或第35类(销售、推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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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范围:建议在申请时明确具体商品项目(如“绿茶”“花茶”),避免因描述模糊导致保护不足。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茶叶品牌同时销售茶具(如茶杯、茶壶),是否需要注册其他类别?
解答:是的,茶具属于第21类(厨房用具),需单独注册以保护相关产品,若仅注册第30类,茶具可能无法被覆盖。
问题2:茶叶商标是否可以用于“茶叶礼盒”包装?
解答:需确认礼盒是否包含在第30类中,若礼盒仅为包装材料,可能属于第19类(包装容器);若礼盒内含茶叶,则仍以第30类为主,但需在申请时明确商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