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人需是对发明创造实质性特点有创造性贡献者,应如实署名并按贡献排顺序
专利署名人要求详解
发明人或设计人
- 资格要求:必须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一项新的药物研发中,提出关键化合物结构构想、解决技术难题使药物疗效显著提升的研发人员,才具备成为发明人的资格,仅从事辅助性工作,如资料收集、常规实验操作且未涉及核心技术突破的人员,不能被认定为发明人。
- 认定依据:通常依据其在发明创造过程中所承担的具体任务、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最终成果的关键影响来判断,比如在一款新型电子产品研发中,负责电路核心设计、攻克信号传输干扰难题的工程师,其工作直接关联产品关键性能,可认定为发明人;而只是进行外观包装设计的人员,若未涉及产品功能层面的创新,一般不认定为发明人(除非外观设计有独特创新性且与功能融合)。
申请人
- 类型及条件:可以是发明人本人,也可以是单位(当发明是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时),还可以是受让人(通过合法转让获得专利申请权的主体),某科研人员在职期间利用单位实验室资源和科研经费完成一项技术创新,单位有权作为申请人;若该科研人员离职后将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一家企业,企业则成为申请人。
- 权利义务:申请人有权启动专利申请程序,缴纳相关费用,指定专利代理机构等,需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负责,遵守专利法律法规规定,如申请人故意提交虚假材料骗取专利授权,将面临法律责任,专利也可能被无效宣告。
专利权人
- 产生方式:专利申请经审查合格被授权后,申请人自动转为专利权人,通过专利转让手续,受让人也可成为专利权人,甲申请了一项专利并获得授权,甲就是专利权人;后来甲将专利转让给乙,乙办理完转让登记手续后,乙成为专利权人。
- 权益范围:拥有对专利的独占实施权,包括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等权利,同时有权许可他人使用专利并收取费用,在专利受到侵权时可依法追究侵权者责任,但专利权人也需按时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有效性,否则专利可能失效进入公有领域。
相关对比表格
项目 | 发明人/设计人 | 申请人 | 专利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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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侧重 | 对技术创造性贡献 | 与发明来源相关(个人、单位或受让) | 专利申请授权后转化或受让取得 |
产生时间 | 研发过程确定 | 申请专利时确定 | 授权后产生或转让后变更 |
核心作用 | 技术源头认定 | 启动申请流程 | 享有专利权益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 1:学生在老师指导下完成科研项目并产出发明创造,学生和老师都能成为发明人吗? 解答:如果学生在发明创造过程中独立做出了创造性贡献,比如提出了关键的技术思路、解决了重要技术问题等,学生可以成为发明人,老师若同样对该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有创造性贡献,例如给予关键技术指导、共同攻克核心难题,老师也可成为发明人,但如果老师只是提供一般性指导,如选题建议、研究方法普及等,没有涉及具体关键技术创新,通常不能认定为发明人。
问题 2:单位员工离职后,其在单位期间完成的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如何确定? 解答:一般情况下,员工在单位期间完成的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于单位,即使员工离职,单位仍然是该专利的专利权人,如果单位与员工在离职时有特殊约定,比如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将专利转让给员工或者许可员工使用等,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按照约定执行,但若无特殊约定,单位始终保有该职务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