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减免是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申请,可减缴申请费、审查费、年费等多项费用以减轻经济负担
的费用减免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及维持专利权过程中应缴纳的部分费用予以减缴或免除的优惠政策,以下是详细说明:
停征部分费用
-
国内部分: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
-
国际阶段部分:《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
年费减缴期限延长
-
原政策: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
-
新政策:延长至10年内,降低了发明专利的持有成本,也使得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专利权有效期(十年)内一直可以享受年费减免。
实质审查费退还
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允许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申请条件
-
个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
-
企业: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
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申请方式与材料
-
申请方式: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专利收费减缴请求。
-
申请材料
- 个人:收费减缴请求书(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需提交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等出具的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 企业:收费减缴请求书(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可提交上上年度的)。
-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意事项
-
申请人须在费减备案审批“合格”之后提出费减请求,才能获得费用减缴。
-
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请求最迟应在相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
相关问题与解答
-
问题:多个个人或单位共同申请专利,费用减免比例是多少?
- 解答: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免70%。
-
问题:企业成立当年如何办理专利费用减免备案?
- 解答:对于费减备案当年(自然年)成立的新企业,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可以不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对于非费减备案当年成立的企业,若由税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该企业税务登记证是当年新办理的,也可以不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