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类主要涵盖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及卫生设备等
第11类主要包括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等,具体内容如下:
照明用设备、器具
- 具体产品:各种电灯(如白炽灯、荧光灯、LED灯等)、射灯、灯泡、灯具、路灯、舞台照明设备、探照灯等,但不包括汽灯、油灯。
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
- 具体产品:炉灶(如燃气炉灶、电磁炉灶等)、烤箱、微波炉、电饭煲、电热水壶、烤炉、电暖器等,用于烹饪或提供加热功能的民用电气设备,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和食品加工机器。
制冷、冷藏设备
- 具体产品:冰箱、冰柜、冷藏展示柜、制冰机等,用于制冷或冷藏的电器设备,不包括冷藏车。
干燥、通风、空调设备
- 具体产品:风扇(如吊扇、台扇、落地扇等)、通风机、空调(包括中央空调、分体式空调等)、空气净化器、除湿机、冷暖房设备等,用于调节空气环境或实现空气流通的设备,还包括气体净化设备。
加温、蒸汽设备
- 具体产品:工业用炉、锅炉(不包括机车锅炉、锅驼机锅炉、蒸汽机锅炉)、蒸汽发生器、热水器等,用于产生蒸汽或提供加温功能的设备。
供暖装置及水暖管件
- 具体产品:暖气设备(如暖气片、地暖设备等)、水暖管件(如水龙头、水管、阀门等),用于供暖或供水系统的装置和部件。
卫生设备
- 具体产品:抽水马桶、淋浴器、水龙头、水槽、浴缸等,用于卫生间或盥洗室的卫生设施,不包括盥洗室用具。
消毒和净化设备
- 具体产品:消毒柜、空气净化器、水净化装置、净水器等,用于对物品或环境进行消毒或净化处理的设备。
小型取暖器
- 具体产品:电暖宝、暖手宝、小型电暖器等,便于携带或在小范围内使用的取暖设备。
不属别类的打火器具
- 具体产品:打火机、点火器等,用于点燃火焰的器具,不属于其他类别的打火设备。
核能反应设备
- 具体产品:核反应堆、核电站相关设备等,与核能产生或利用相关的装置和设备。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商标第11类中是否包括所有类型的照明设备?
解答:商标第11类中的照明设备不包括汽灯、油灯,但包括各种电灯(如白炽灯、荧光灯、LED灯等)、射灯、灯具、路灯、舞台照明设备、探照灯等。
问题2:厨房用手工用具和食品加工机器属于商标第11类吗?
解答:不属于,商标第11类中的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明确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和食品加工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