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费属于营业外收入,是政府给予的与正常业务无关的补助
专利资助费的定义与来源
专利资助费是指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特定机构,为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个人开展专利申请活动,减轻其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的经济负担,而给予的一定资金资助,这些资助通常来源于政府的专项财政拨款或特定基金,国家知识产权局会设立相关专项资金,地方各省市也有相应的配套资助政策,旨在推动本地区的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专利资助费的收入确认条件
条件 | 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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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被受理 | 只有当专利申请正式被专利管理部门受理后,申请人才有可能获得资助费,这是最基本的条件,意味着申请进入了专利审查流程,具备了获得资助的初步资格,发明人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专利局经过形式审查后受理该申请,此时满足了第一个条件。 |
符合资助政策范围 | 不同地区和机构对于专利资助的范围有明确规定,一般包括对专利申请类型的要求(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是否都在资助范围内),对申请主体的要求(如是否是本地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或居民等),以及对专利技术含量、创新性等方面的考量,某些地区可能重点资助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专利申请。 |
按时完成相关手续 | 申请人需要按照资助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系列手续,这可能包括提交资助申请表格、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明、专利申请费用缴纳凭证等)、签订相关的协议或承诺书等,如果未按时完成这些手续,可能会影响资助费的发放。 |
专利资助费的账务处理
- 收到资助费时:如果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收到时应先计入递延收益,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企业收到一笔专利资助费,该专利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那么这笔资助费不能一次性全部确认为收入,需先计入递延收益,如果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 分期确认收入(针对与资产相关的补助):在专利的有效期内,按照合理的方法(如直线法)对递延收益进行分期确认,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等科目,上述按5年摊销的递延收益,每年应确认相应比例的金额作为收入。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企业收到的专利资助费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答:一般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专利资助费属于不征收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专利资助费通常属于此类情况,但企业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和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及申报。
问题2:如果专利申请最终未获得授权,之前收到的专利资助费如何处理? 解答:如果专利申请未获得授权,对于已经收到的专利资助费,可能需要根据资助政策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有些地区可能要求退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费;也有些地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如申请过程中的投入和阶段性成果等,进行综合考量后决定是否收回或调整资助金额,企业在申请专利资助时,应仔细阅读资助政策中的相关条款,了解这种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