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委现在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名称,以下是其名称的演变过程及相关介绍:
名称演变历程
时间节点 | 机构全称 | 机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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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4月 1998年 | 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 中国专利局内设机构 |
1998年 2001年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内设机构 |
2001年 2019年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事业单位 |
2019年 至今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内设机构 |
当前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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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2019年机构改革后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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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 复审审查:对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专利申请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决定提出的复审请求进行审查。
- 无效审理: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撤销案件进行审理。
- 诉讼应诉:承担行政诉讼被告的应诉工作,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对相关法律诉讼。
- 研究咨询:参与专利确权和侵权技术判定的研究工作,为法院和管理专利的部门提供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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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下设30个处室,涵盖机械、电学、通信、医药生物、化学、光电、材料工程等领域,分类处理专业技术领域的复审和无效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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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相关问题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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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的审查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答:是的,根据《专利法》规定,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作出的决定为终局决定(但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若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该专利将视为自始不存在。 -
如何区分“复审”和“无效宣告”两种程序?
答:- 复审: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的专利申请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申请人可提出复审请求,争取恢复权利。
- 无效宣告: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已授权的专利提出无效请求,审查该专利是否符合授权条件,两者均需通过书面审查或口头审理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