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要成为驰名商标,需要满足多方面的要求,以下是详细说明:
商品或服务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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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稳定: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符合法定要求和规格,并长期保持稳定,这种质量信誉是驰名商标的根本前提,驰名商标本身就是优质商品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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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信誉:在市场上具有良好的信誉,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和信任,与所谓的“省优”“部优”“国优”等无关,也与厂商规模大小和级别以及所获得的奖项无必然联系。
知名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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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较大范围的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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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范围较广:除在本国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外,通常还需在国外至少一、二个国家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
使用时间要求
- 持续使用时间长:商标使用持续时间较长,一般未注册商标需使用不少于五年,注册商标需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或者持续使用时间不少于五年。
宣传推广要求
- 宣传工作持久广泛:广告宣传面广、持续时间长、方式多样且具有较强影响力,如通过多种媒体进行长期的广告投放、开展各种促销活动等,其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都是认定的重要因素。
市场表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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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量和营业额可观:具有相当可观的销售量和营业额,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较高,销售区域较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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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指标良好: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如年产量、销售额、利润、纳税额等表现突出。
注册情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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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注册:中国认定驰名商标以注册商标为前提,是对商标的“二次认定”,但商标权具有地域性,在其他国家的注册情况也可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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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注册:驰名商标及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必须跨出国门,在国外有一定的销售量和销售地区,其商标必须在国外某些地域范围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享有良好的声誉。
认定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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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适格:商标注册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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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事实及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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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证据材料:需提交证明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如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材料、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材料、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和程度的材料、证明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材料以及其他证明该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等。
认定原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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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认定原则:驰名商标的认定遵循个案认定原则,即根据每一次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认定商标是否驰名,不以满足全部因素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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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保护原则: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负责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一:未注册商标可以申请认定为驰名商标吗?
解答:可以,但需提供证明其使用持续时间不少于五年的材料。
问题二:驰名商标一旦被认定,就可以永久受到特殊保护吗?
解答:不是,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基于特定时间和条件下的事实和证据,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等情况,可能会导致其驰名商标的认定被撤销或失去特殊保护,市场情况和消费者认知也在不断变化,驰名商标需要持续保持良好的品质、信誉和市场表现,以维持其驰名的状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