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版权的定义 个人版权是指自然人(个人)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这些作品涵盖了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个人创作的小说、绘画、摄影作品、音乐作品、软件代码等都可能涉及个人版权。
从法律角度看,版权是一种自动产生的权利,当个人创作完成一件符合版权法规定的作品时,无需经过任何登记或审批程序,就依法拥有了该作品的版权,这意味着创作者在作品创作完成的瞬间,就具备了法律赋予的对该作品进行控制和支配的权力。
个人版权的保护对象
类别 | 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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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作品 | 小说、诗歌、散文、学术论文等 |
口述作品 | 演讲、授课、法庭辩论等被记录下来的口头表达 |
音乐作品 | 歌曲、乐曲等 |
戏剧作品 | 话剧、歌剧、戏曲等剧本及相关表演形式 |
曲艺作品 | 相声、快板、评书等 |
舞蹈作品 | 各类舞蹈的编排与表演形式 |
杂技艺术作品 | 杂技、魔术、马戏等节目 |
美术作品 | 绘画、书法、雕塑、建筑图纸等 |
摄影作品 | 照片、图片等 |
视听作品 | 电影、电视剧、短视频等 |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 | 建筑设计蓝图、工业产品外观设计图等 |
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 地理地图、交通路线图、工艺流程图等 |
计算机软件 | 各种应用程序、操作系统等 |
个人版权的权利内容
(一)人身权
- 发表权
这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一位作家完成了一部小说,他可以选择在合适的时间、通过合适的渠道将小说发表,也可以选择永远不发表,发表权只能由作者行使,并且通常不可转让。
- 署名权
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比如画家在自己的画作上签署自己的名字,软件作者在软件界面或相关文档中标注自己的姓名或名称,署名权也是专属于作者的,不能转让,且作者有权要求他人尊重其署名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修改权
是指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以一篇论文为例,作者可以自行对论文的内容进行修改,也可以允许其他学者在合理范围内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如在学术交流中的合作修改情况。
- 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对于一部经典小说,他人不能随意改变其情节、人物形象等核心内容,否则就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二)财产权
- 复制权
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比如出版社要出版一本小说,就需要获得作者的复制权许可,才能进行书籍的印刷。
- 发行权
是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书店销售图书、音像店销售唱片等行为都涉及发行权,这些销售活动需要得到版权人的授权。
- 出租权
是指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一些视频租赁店出租电影光盘,或者软件租赁公司出租计算机软件,都需要获得版权人的出租权许可。
- 展览权
是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比如美术馆举办画展,展示画家的绘画作品,就需要获得画家的展览权许可。
- 表演权
包括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歌手在演唱会上演唱歌曲,剧院演出话剧等,都需要获得原作品版权人的表演权许可。
- 放映权
是指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等作品的权利,电影院放映电影,就需要获得电影版权人的放映权许可。
- 广播权
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广播电台播放音乐、广播剧等节目,就需要获得相关作品版权人的广播权许可。
- 信息网络传播权
这是一项随着互联网发展而日益重要的权利,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网站发布小说、音乐、视频等内容,就需要获得版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
- 摄制权
是指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将一部小说改编成电影,就需要获得小说作者的摄制权许可。
- 改编权
是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比如将一部经典小说改编成漫画,就需要获得原小说作者的改编权许可。
- 翻译权
是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将一本中文小说翻译成英文版本,就需要获得原作者的翻译权许可。
- 汇编权
是指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编写一本文学作品选集,就需要获得所选作品作者的汇编权许可。
个人版权的保护期限
不同类型的作品,个人版权的保护期限有所不同。
(一)一般作品
对于公民个人创作的作品,其版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一位作家在2020年去世,那么其作品的版权保护期到2070年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则以最后死亡的作者为准计算保护期限。
(二)特殊作品
-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
其版权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版权法保护,一部电影在2000年首次公映,那么其版权保护期到2050年。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
其版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版权法保护,不过这里主要强调的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版权主体的情况,与个人版权有所区别,但在一些合作创作等情况下可能会涉及。
个人版权的取得方式
个人版权是自动取得的,当个人创作完成符合版权法规定的作品时,就自然拥有了该作品的版权,不需要经过任何登记、备案等程序,一个摄影师拍摄了一张照片,从拍摄完成的瞬间起,他就拥有了这张照片的版权,无论是否在该照片上标注版权信息或者进行版权登记。
虽然版权自动取得,但进行版权登记有一定的好处,在一些版权纠纷中,版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证明版权归属的初步证据,有助于维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某些地区的版权相关政策中,经过登记的作品可能会在维权等方面获得更多的支持和便利。
个人版权的侵权认定
判断是否构成个人版权侵权,主要看是否存在未经版权人许可,实施了受版权控制的行为,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侵权情形:
(一)未经授权的使用
- 复制行为
未经作者同意,大量复印他人的书籍用于销售,或者未经允许复制他人的软件用于商业目的,这种行为侵犯了版权人的复制权。
- 发行行为
如未经授权将购买的正版图书进行批量销售,或者未经许可通过网络渠道传播未经授权的影视作品,侵犯了版权人的发行权。
-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比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他人的歌曲上传到音乐分享网站,供公众免费下载或播放,侵犯了版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二)歪曲、篡改作品
对作品进行歪曲、篡改,破坏作品的完整性,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在一些恶搞作品中,对经典影视作品进行过度改编,改变了原作的主题、情节和人物形象等核心内容,就可能构成侵权。
(三)署名问题
- 剽窃他人作品并署自己的名
这是比较严重的侵权行为,比如将他人创作的学术论文据为己有,署上自己的姓名并发表,完全侵犯了原作者的版权。
- 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例如在合作作品中,未经其他合作作者同意,擅自删除其他作者的署名,或者在未参与创作的作品上添加他人署名,也构成侵权。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我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自己创作的作品,别人转发并进行了少量修改,是否构成侵权? 解答:这种情况可能构成侵权,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作品,你仍然拥有该作品的版权,他人转发并进行少量修改,如果这种修改不符合合理使用的范畴(如为了评论、教学等目的),并且没有经过你的许可,就可能侵犯了你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权利,如果这种修改是出于善意的评论、批评等目的,并且在合理的范围内,可能会被认为是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具体的判断需要根据修改的程度、目的、传播范围等多种因素综合考量。
问题2:我购买了一本正版图书,是否可以随意复印其中的内容用于个人学习? 解答:从版权法的角度来看,购买正版图书并不意味着你可以随意复印其中的内容,虽然你拥有该书的所有权,但版权仍然属于作者等相关权利人,复印图书内容属于复制行为,即使是用于个人学习,在没有获得版权人授权的情况下,也可能构成侵权,在一些国家的版权法中,对于个人学习、研究等非商业目的的少量复制,可能会有一定的豁免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复印,应该尽量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取学习资料,如购买正版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