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舞蹈作品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畴,以下是对有著作权的舞蹈的详细说明:
具有独创性的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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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编排:创作者通过独特的构思、设计和编排,将一系列肢体动作、姿势和表情组合成具有独特艺术风格和内涵的舞蹈,这种原创编排体现了创作者的智力创作,是舞蹈具有著作权的关键,杨丽萍创作的孔雀舞,其独特的舞蹈动作、节奏把握和情感表达,都体现了她的个人风格和创造力,具有明确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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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化表达:舞蹈能够传达出创作者特定的情感、意境或思想,与其他舞蹈作品在主题、风格、表现手法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展现出个性化的艺术特征,比如现代舞作品中,不同编导会根据自己对生活、社会的独特感悟,创作出风格各异的舞蹈,有的强调人性的挣扎,有的表达对自然的敬畏等,这些具有独特表达的舞蹈都拥有著作权。
以适宜形式固定的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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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记谱固定:虽然舞蹈主要通过肢体动作来表现,但通过如拉彭氏舞蹈记谱法等专业记谱方式,将舞蹈的动作顺序、节奏、力度等信息记录下来,形成书面的舞蹈作品,便于保存、传播和复制,从而满足著作权法对作品表现形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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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录制固定: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将舞蹈表演录制成视频,能够准确地记录舞蹈的每一个动作、表情和细节,完整地呈现舞蹈作品的内容,这种视频形式的固定,使得舞蹈作品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被反复观看和传播,为著作权的保护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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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复制性:舞蹈作品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复制,如现场表演的录像、通过网络传播等,使其能够在不同的地方被人们欣赏和学习,这也是其具有著作权的一个重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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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舞蹈作品的创作和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包含违法、淫秽、反动等内容,只有合法的舞蹈作品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舞蹈类型 | 举例 | 著作权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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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民间舞 | 傣族孔雀舞、藏族锅庄舞等 | 一般为该民族民间舞蹈的整理者或改编者,若在传承基础上进行了创新编排,创新部分的著作权归整理者或改编者所有;对于原生态的民族民间舞,其著作权归属通常较为复杂,可视为该民族群体的共同文化遗产,但在具体使用时也需遵循相关规定和尊重民族传统 |
古典舞 | 中国古典舞《霓裳羽衣舞》等 | 通常是具体的编导者,他们通过对古代舞蹈元素的挖掘、整理和重新编排,创作出具有古典风格的舞蹈作品,著作权归编导者所有 |
现代舞 | 如一些现代舞艺术家创作的先锋派舞蹈作品 | 一般为编导者本人,如果是团队合作创作的现代舞,著作权可能归属于参与创作的团队成员共同所有,或者根据事先的约定确定归属 |
芭蕾舞 | 《天鹅湖》《胡桃夹子》等经典芭蕾舞剧 | 原作的著作权通常归属于最初的编导者和相关创作团队,后续的演绎版本,若有一定的创新和改编,改编者的劳动成果也可能受到著作权保护,但需在尊重原作基础上进行 |
相关问题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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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两个人共同创作了一支舞蹈,著作权如何归属? 解答:两人共同创作的舞蹈,其著作权一般归属于两人共同所有,在行使著作权时,通常需要两人协商一致,共同决定作品的使用、许可等事宜,若一方想要将舞蹈作品授权给某电视台播放,需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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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购买了舞蹈教学视频,是否可以随意使用其中的内容进行商业演出? 解答:不可以,购买舞蹈教学视频并不意味着获得了该舞蹈作品的著作权,教学视频的出售通常只是授予购买者学习使用的许可,若要进行商业演出等盈利性活动,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明确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