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触申请的概念 抵触申请是指在一项专利申请(以下简称在后申请)的新颖性判断中,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先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以下简称在先申请),这里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指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效果实质上相同。
构成抵触申请的条件
- 申请人条件:抵触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与在后申请的申请人是否相同没有要求,甲公司申请了一项专利A,之后乙公司就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了专利B,如果乙公司的申请满足其他条件,就可能构成甲公司专利A的抵触申请。
- 申请日条件:在先申请的申请日早于在后申请的申请日,专利C的申请日是2020年1月1日,专利D的申请日是2021年1月1日,若两者为同样的发明创造,那么专利C有可能构成专利D的抵触申请。
- 公布条件:在先申请在在后申请的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布,因为如果在后申请的申请日时,在先申请还未公布,就不存在破坏在后申请新颖性的可能,专利E的申请日是2022年6月1日,而专利F的申请日是2023年1月1日,但专利E在2023年2月才公布,那么专利E不构成专利F的抵触申请。
抵触申请对新颖性的影响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抵触申请会破坏在后申请的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一旦存在抵触申请,在后申请就不具有新颖性,不能获得专利授权。
举例说明
申请编号 | 申请日 | 公布日 | 发明创造内容 | 是否构成抵触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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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 | 2020年3月1日 | 2020年9月1日 | 一种节能灯具,包括灯罩、灯泡和节能电路 | 否 |
A002 | 2021年5月1日 | 2021年11月1日 | 一种节能灯具,包括灯罩、灯泡和节能电路(与A001实质相同) | 是,A001构成A002的抵触申请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在先申请和在后申请的申请人相同,还会构成抵触申请吗? 解答:会,抵触申请的构成与申请人是否相同无关,只要满足在先申请的申请日早于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在先申请在在后申请的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布以及是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这三个条件,就会构成抵触申请。
问题2:如何判断两项专利申请是否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解答:主要从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效果这几个方面来判断,如果这些方面实质上相同,就可以认定为是“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两项关于手机电池续航优化的专利,它们针对的都是手机电池续航短的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都是通过优化电源管理芯片和电池管理系统来实现,预期效果都是延长手机续航时间,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是同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