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联邦专利法是由联邦层面制定和实施的,用于规范专利相关事务的法律,它明确了专利的申请、审查、授权、保护以及权利限制等一系列规则,旨在鼓励创新,保护发明创造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技术的公开与传播,推动社会科技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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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客体:规定哪些发明创造可以获得专利保护,例如美国联邦专利法第101条规定,任何发明或发现具有新颖性和实用性的方法、机器、制造物或物质合成,或者对上述所做的任何具有新颖性和实用性的改进,可按本法所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获得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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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性条件:通常包括新颖性、创造性(非显而易见性)和实用性,新颖性要求发明在申请日前未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创造性要求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则要求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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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与审查程序:一般包括申请提交、形式审查、实质审查等环节,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向联邦专利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文件,经形式审查合格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会对申请的专利性进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授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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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专利权人享有独占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等,专利权人也需履行按时缴纳年费等义务,以维持专利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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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与救济:明确专利侵权行为的界定,当他人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侵犯其专利权时,专利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如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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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期限与终止:规定专利的保护期限,一般为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外观设计专利15年等(不同国家或地区可能有所差异),在保护期限届满后,专利进入公有领域,还存在一些导致专利提前终止的情况,如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未按规定缴纳年费等。
不同国家的联邦专利法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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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790年4月10日,美国历史上第一部专利法正式生效,标志着美国现代专利法的诞生,1952年颁布的专利法是美国专利法的重要里程碑,之后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美国专利法对专利保护客体、专利性条件、申请程序、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专利制度在全球范围内具有重要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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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1992年的《俄罗斯联邦专利法》及其后续的修改与补充,构成了俄罗斯现行的专利法律体系,该法调整由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及其利用所产生的各种关系,明确了联邦知识产权执行权力机构的职责,规定了专利性的条件、专利申请与审查程序、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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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1877年德国第一部统一专利法产生,现行专利法于1968年颁布,并在1977年和1980年作了修改,德国专利法规定,经专利局审查批准专利的决定公布后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对该专利提出异议,德国还设有专门的联邦专利法院,负责处理工业产权保护方面的事务。
联邦专利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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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创新:通过授予发明创造者在一定期限内的独占权,使其能够从创新成果中获得经济回报,从而鼓励更多的人投入到创新活动中,推动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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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明确专利的权利归属和保护范围,为专利权人提供了法律保障,防止他人非法侵犯其专利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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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技术传播与应用:专利法要求发明创造者公开其技术内容,这使得新技术能够为公众所知,促进了技术的传播与应用,加速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动了整个社会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相关问题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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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专利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有哪些救济途径?
- 解答:专利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复审请求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复审决定,如果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仍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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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如何确定侵权行为的赔偿数额?
- 解答: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一是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二是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三是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当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还可以根据专利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通常在一定的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