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阶段是对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实质性内容进行深入评估,以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的关键步骤
实质审查阶段的概念 实质审查阶段是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是指专利局在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后,针对发明创造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即“三性”)等实质性条件进行深入审查的阶段。
(一)初步审查与实质审查的区别
- 初步审查:侧重于对专利申请文件的形式要求、明显实质性缺陷以及是否属于专利申请范围等方面的审查,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费用是否缴纳等,同时也会审查是否存在明显的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以及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等。
- 实质审查:则是在初步审查合格的基础上,对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进行深入探究,判断其是否符合专利法所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要求,以确定该发明创造是否具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二)实质审查的目的
- 确保专利质量:通过对专利申请进行全面、深入的技术审查,筛选出真正具有创新性和实用价值的发明创造,避免将不符合专利实质条件的申请授予专利权,从而保证专利的整体质量和水平,维护专利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 促进技术创新:鼓励发明人进行真正的创新活动,只有那些在技术上有实质性突破和进步的发明创造才能获得专利保护,这有助于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激发全社会的创新积极性。
- 保护公众利益:防止不合理的专利申请垄断技术,影响公共利益和市场竞争秩序,实质审查可以确保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是对社会发展有积极意义的,避免出现阻碍技术进步或损害公众利益的专利。
实质审查的启动
(一)启动方式
- 自行启动:对于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自申请日起三年内(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计算)主动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费,从而启动实质审查程序。
- 被动启动:在某些情况下,专利局也可能根据初步审查的结果或相关线索,认为专利申请可能存在实质性问题,主动发起实质审查,这种情况相对较少,通常是在申请人未按时主动请求实质审查,但专利申请又具有一定价值或存在疑点时发生。
(二)启动时间的意义
- 对申请人的影响:如果申请人过早启动实质审查,可能由于发明创造尚未成熟或市场情况不明朗等原因,导致审查过程中出现问题,增加申请成本和风险,而如果启动过晚,可能会超过法定期限,导致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失去获得专利权的机会,申请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动态,选择合适的时机启动实质审查。
- 对专利局的影响:合理的启动时间有助于专利局合理安排审查资源,提高审查效率,如果大量专利申请集中在某一时间段启动实质审查,可能会给专利局的工作带来压力,影响审查质量和进度。
实质审查的内容
(一)新颖性审查
- 定义: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 审查要点:专利局会通过检索国内外相关的专利文献、科技文献、公开出版物等,对比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的差异,如果专利申请中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同或相似,则缺乏新颖性,不能授予专利权,一项关于新型手机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如果在申请日前已经有相同或近似的外观设计被公开披露,那么该申请就可能因缺乏新颖性而被驳回。
(二)创造性审查
- 定义: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 审查要点:判断创造性时,专利局会考虑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之间的差异程度、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是否容易想到该技术方案等因素,如果专利申请只是对现有技术的简单改进或拼凑,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和创新,那么可能被认为缺乏创造性,在机械领域,如果一项专利申请仅仅是对现有机械结构的微小调整,而这种调整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那么该申请就可能因缺乏创造性而无法获得专利权。
(三)实用性审查
- 定义: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 审查要点:专利局会审查专利申请中的技术方案是否能够在产业上实际应用,是否具备可重复再现性,以及是否能够带来积极的技术效果、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如果一项发明创造理论上可行,但在实际操作中无法实现或无法产生预期的效果,那么它就不符合实用性要求,一种声称可以永动机的发明申请,由于违反了能量守恒定律,无法在实际中制造和使用,因此不具备实用性。
实质审查的结果
(一)授予专利权
- 条件:如果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中顺利通过,即被认定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且符合其他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如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损害公共利益等),专利局将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申请人正式获得专利权,享有对该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包括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等权利。
- 意义:对于申请人来说,获得专利权意味着其发明创造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可以通过专利许可、转让等方式实现经济价值,同时也提升了其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和知名度,对于社会而言,新的专利技术可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动力,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创新。
(二)驳回申请
- 原因:如果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中被发现不符合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等实质性要求,或者存在其他严重影响授予专利权的缺陷(如申请文件修改超出原申请范围、违反法律法规等),专利局将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出驳回通知书,说明驳回的理由和依据。
- 后续措施:申请人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在复审过程中,申请人可以陈述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申请,如果复审结果仍然维持原驳回决定,申请人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这种情况下胜诉的难度相对较大。
(三)视为撤回
- 情形: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如果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专利局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且无正当理由的,专利局将视为申请人自动撤回专利申请,申请流程终止。
- 影响:视为撤回后,申请人需要重新提出专利申请,并重新开始整个申请流程,包括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等环节,这会增加申请的时间和成本,申请人在实质审查期间应密切关注专利局的通知和要求,及时作出回应。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实质审查阶段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解答:实质审查的时间因多种因素而异,从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到专利局作出审查决定,可能需要几个月到几年不等,具体时间取决于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复杂程度、审查员的工作负荷以及申请人对审查意见的答复情况等,一些新兴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由于需要更深入的研究和检索,审查时间可能会相对较长;而对于一些相对简单、成熟的技术领域的申请,审查时间可能会较短。
问题2:在实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可以对专利申请进行哪些修改? 解答:在实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可以根据专利局的审查意见对专利申请进行修改,但修改有一定的限制,不能超出原申请公开的范围,具体而言,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修改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等内容,但不得改变原申请的主题名称、技术方案的实质内容以及增加未在原申请中公开的技术特征等,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通常只能对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等进行少量修改,且不能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