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属于商标第41类,主要涉及教育娱乐、文体
拍电影在商标分类中主要涉及第41类和第9类,以下是详细说明:
核心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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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类:教育娱乐、摄影摄像,包括节目制作、表演制作、电影摄影棚等拍摄内容,以及一些影视设备出租服务,具体群组为4105文娱、体育活动服务,其中包括电影制作(4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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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类:科学、航海、测量、摄影、电影、光学等器具及仪器,如电影摄影机、电影放映机等影视设备,具体群组为0923电影摄影设备及仪器,包括电影摄影机、电影放映机等。
重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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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类:影视广告,植入广告,替他人打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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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类:互联网播放节目、视频点击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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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类:影像加工处理服务、后期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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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类:影视画册期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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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类:电影版权相应法律服务。
涉及互联网需同时注册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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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类:APP,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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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类:提供在线交易市场、宣传销售、连锁经营、团购(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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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类:金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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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类:即时通讯、无线节目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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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类:仓储、物流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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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类:培训、娱乐、在线电子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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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类:网站、互联网、公众号、团购(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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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类:社会服务、社交。
相关问题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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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为什么拍电影需要注册多个商标类别?
- 解答:拍电影不仅涉及电影制作本身,还涉及广告宣传、互联网播放、后期制作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需要相应的商标保护,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涉及在线交易、即时通讯等新兴领域也需要注册商标以保护品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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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在第41类中,除了电影制作,还有哪些与影视相关的服务可以注册?
- 解答:在第41类中,除了电影制作(410020),还可以注册文娱、戏剧、无线电文娱节目或电视文娱节目(群组号:4105)等相关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