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13类主要是火器、军火及子弹,爆炸物,烟火等相关产品类别
商标13类主要涉及军火、烟火等相关产品,以下是详细介绍:
13类商标包含的小类及具体商品
小类 | 具体商品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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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 火器,军火及子弹 | 炮架、机动武器、催泪武器、火器、大炮、弹道导弹、装子弹带装置、步枪、子弹、装弹装置、体育用火器、弹药、炮弹、手枪(武器)、导弹(武器)、发令枪等 |
1302 爆炸物 | 爆炸弹药筒、硝酸铵炸药、雷管、起爆栓、火药棉、甘油炸药、炸药、地雷用炸药导火线、地雷(爆炸物)、火药、爆炸火药、自燃性引火物、炸药导火线、起爆药(导火线)、射钉弹、发令纸等 |
1303 烟火,爆竹 | 焰火、信号烟火、烟火产品、爆炸性烟雾信号、鞭炮、爆竹、烟花等 |
1304 个人防护用喷雾 | 个人防护用喷雾 |
相关功能与意义
- 识别功能:帮助消费者区分不同来源的军火、烟火等产品,便于认牌选购,例如在购买烟花时,消费者可通过商标识别不同品牌的产品。
- 品质保障功能:代表着一定的质量标准和信誉,消费者基于对商标的信任选择购买相关产品。
- 广告宣传功能:是企业进行广告宣传的重要载体,能加深消费者对品牌的印象,吸引更多潜在客户。
- 财产功能: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具有商业价值,可进行转让、许可等操作。
相关问题与解答
- 问题:申请国际商标13类时,需要注意哪些特殊事项?
- 解答:由于13类商标涉及军火、爆炸物等特殊商品,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可能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限制,某些国家可能对军火贸易有严格的管制,申请此类商标需确保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许可证明或经过特殊的审批程序,对于商标的描述和设计也要准确清晰,避免引起误解或歧义。
- 问题:国际商标13类与其他类别的商标可能存在哪些关联或冲突?
- 解答:与第7类(机械设备)可能存在一定的关联,因为部分军火的生产设备可能属于第7类的范畴,在商标注册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区分,与第19类(非金属建筑材料)也可能有交叉,例如一些用于军事设施建设的非金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