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审查主要针对产品外观新颖性、独特性及不抵触现有
审查是指专利行政部门对申请的外观设计进行的一系列审核活动,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授权条件,以下是关于外观设计审查的详细说明:
审查模式
审查模式 | 特点 | 示例国家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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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审查制 | 对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内容(可专利性)审查,分为即时审查制和延迟审查制。 | 美国、中国台湾(即时审查制);日本、澳大利亚(延迟审查制) |
登记制 | 仅进行形式审查,审批速度快,但专利权稳定性较差,易产生纠纷。 | 欧盟、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香港 |
初步审查制 | 介于实质审查和登记制之间,包括形式审查和对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审查。 | 中国 |
实质审查与非实质性审查并行制 | 同时提供两种审查模式,申请人可灵活选择。 | 韩国 |
审查原则
- 保密原则:未公开的申请内容需保密。
- 书面审查原则:以书面文件为基础,审查意见和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 听证原则:驳回前需通知申请人事实、理由和证据,并给予陈述或修改机会。
- 程序节约原则:提高审查效率,尽可能一次指出所有缺陷。
- 文件合规性:检查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等文件是否齐全且符合格式要求。
- 合法性:确认申请不违反法律、道德或公共利益。
- 单一性:确保申请符合单一性要求,即一件申请仅针对一项外观设计。
- 修改范围不得超出原图或照片表示的范围。
- 主题资格:确认申请主题属于外观设计范畴,且不属于专利法排除的领域。
- 重复授权:避免对相同外观设计重复授权。
- 优先权:核实申请人是否为最先申请人。
审查流程
- 受理与形式审查:检查文件完整性、格式及费用缴纳情况。
- 补正或审查意见:对可补正的缺陷发出补正通知书;对明显实质性缺陷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
- 答复与修改: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修改内容不得超范围。
- 驳回或授权:缺陷未消除的驳回申请;符合条件的授予专利权。
- 复审:驳回后,申请人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相关问题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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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外观设计审查中,申请人如何应对补正通知书?
- 解答:申请人应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补正书和修改文件替换页,确保修改内容符合补正要求且不超出原图或照片范围,逾期未答复可能被视为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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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实质审查制与初步审查制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 解答:实质审查制不仅检查文件形式,还评估设计的可专利性(如新颖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