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商标有普通许可、排他许可及独占许可等类型
授权使用商标的类型
- 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商标注册人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且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再使用该注册商标,也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某知名品牌将某地区的唯一使用权授予一家企业,这家企业在该区域内拥有对该商标的独占使用权,即使是商标所有权人也不得在该区域使用该商标。
- 排他使用许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但商标注册人自己可以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只是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某服装品牌将商标以排他许可的方式授权给一家工厂,该工厂和品牌方都可以使用该商标,但品牌方不能再将此商标授权给其他工厂。
- 普通使用许可:即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同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并且还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某饮料品牌允许多家经销商在其销售区域内使用品牌商标进行销售活动,品牌方自己也可以使用该商标,并且还能继续授权其他符合条件的经销商使用。
授权类型 | 商标注册人能否使用 | 能否许可他人使用 | 被许可人权利特点 | 被许可人维权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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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占使用许可 | 不能 | 不能 | 在规定地域内对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 | 可“利害关系人”身份直接起诉侵权者 |
排他使用许可 | 能 | 不能 | 除许可人外,可排除第三人使用 | 可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或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时自行起诉 |
普通使用许可 | 能 | 能 | 非排他性,多人可同时使用 | 一般需告知许可人,由许可人采取维权措施 |
相关问题与解答
- 问题1:哪种授权类型下被许可人的维权能力最强?为什么?
- 解答:独占使用许可下被许可人的维权能力最强,因为在这种授权类型中,被许可人在规定地域内对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其法律地位相当于“准商标权人”,当发现侵权行为时,能够以“利害关系人”身份直接起诉侵权者,无需依赖商标注册人的主张,所以在维权方面具有更大的主动性和独立性。
- 问题2:如果商标注册人违反了独占使用许可协议自行使用商标,被许可人该怎么办?
- 解答:如果商标注册人违反独占使用许可协议自行使用商标,被许可人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许可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商标注册人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措施可能包括要求商标注册人停止使用商标、赔偿因违约行为给被许可人造成的损失等。